feudal system是什麼意思,feudal system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常用詞典
封建制度
例句
This is the time of the feudal system.
這也是當時封建制度造成的。
A piece of land held under the feudal system.
在封建制度下擁有的一塊土地。
Public opinion was against the old feudal system.
公衆輿論反對舊的封建制度。
The feudal system was a primitive and harsh system.
封建制度是原始和殘酷的。
The feudal system lasted for two thousand years in China.
封建制度在中國延續了兩千年之久。
同義詞
|feudalism;封建制度
專業解析
封建制度(Feudal System)是中世紀歐洲(約9-15世紀)盛行的一種以土地持有和人身依附關系為基礎的社會、政治、經濟及軍事組織形态。其核心在于通過土地分封(Fief)來維系領主(Lord)與封臣(Vassal)之間雙向的權利義務契約關系,形成金字塔式的等級結構。
核心特征與運作機制:
- 土地分封與效忠契約: 最高領主(通常是國王)将土地(采邑,Fief)分封給大貴族(如公爵、伯爵),後者成為國王的直接封臣(Vassal)。這些大貴族可以進一步将土地分封給更小的貴族(如男爵、騎士),形成次級封臣。分封時,封臣需向領主行臣服禮(Homage)和宣誓效忠(Oath of Fealty),承諾履行義務;領主則承諾提供保護并保證封臣對土地的合法使用權。來源:大英百科全書(Britannica) - Feudalism 條目。
- 雙向義務:
- 封臣的義務: 主要包括軍事服役(Knight Service)(提供一定數量、裝備的騎士為領主作戰一定天數)、財政援助(Aids)(在領主特定需要時提供金錢,如領主長子晉封騎士、長女出嫁、領主被俘需贖金時)、出席領主法庭(Court Service)(提供建議、參與審判)等。
- 領主的義務: 主要是提供保護(Protection)(軍事和法律上的庇護)和維持封地(Maintenance)(保證封臣能穩定地享有土地及其收益)。
- 莊園經濟(Manorialism): 封建制度的經濟基礎是莊園制。領主(莊園主)将部分土地(自營地)留作己用,其餘土地(份地)分給農奴(Serfs)或佃農(Villeins)耕種。農奴被束縛在土地上,需無償為領主耕種自營地(勞役地租),并繳納各種實物或貨币租稅,同時人身自由受限。莊園是一個相對自給自足的經濟和社會單位。來源:牛津參考(Oxford Reference) - Manorialism 條目。
- 等級森嚴的社會結構: 社會被嚴格劃分為幾個等級:
- 國王(King):名義上的最高領主。
- 貴族(Nobility):包括公爵、伯爵、男爵等各級領主,他們既是上級領主的封臣,也是下級封臣的領主。
- 騎士(Knights):最低等級的貴族,通常直接管理小塊土地,是軍事主力。
- 教士(Clergy):擁有特殊地位和精神權威,也常擁有大量土地。
- 平民(Commoners):包括自由農民、市民(城鎮中的商人和手工業者)。
- 農奴(Serfs):社會最底層,依附于土地和領主,負擔最重。
曆史背景與影響:
封建制度源于中世紀早期歐洲中央集權瓦解(如加洛林帝國分裂)、外族入侵頻繁(維京人、馬紮爾人、穆斯林)的社會動蕩背景。在缺乏強大中央政府保護的情況下,地方豪強通過提供保護換取效忠和服務,逐漸形成了這種以地方分權和私人契約關系為特征的社會形态。它為中世紀歐洲提供了相對穩定的社會秩序和基本的軍事防禦力量,但也導緻了政治分裂、地方割據和農奴的悲慘境遇。隨着王權的加強、貨币經濟的發展、雇傭兵制的興起以及黑死病帶來的社會劇變,封建制度在14-15世紀後逐漸衰落。來源:劍橋大學出版社 - 《中世紀歐洲史》相關章節。
重要概念辨析:
- 封建制度(Feudal System) 主要指政治法律層面的封君-封臣關系和土地分封制度。
- 封建主義(Feudalism) 是一個更寬泛的術語,常包含封建制度和莊園經濟(Manorialism)兩個相互關聯的層面。
- 采邑(Fief / Feudum):指封臣從領主處獲得的、以履行義務為條件持有的土地或其他有價值的東西(如收稅權)。
- 封臣(Vassal):指通過效忠宣誓和承擔義務而從領主處獲得采邑的人。
- 領主(Lord / Liege Lord):指授予采邑并接受封臣效忠的人。
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資料
Feudal System(封建制度) 是歐洲中世紀(約8世紀起)形成的一種社會政治體系,其核心特征為以土地分封為基礎的權利與義務關系。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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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義
封建制度以領主(Lords)與附庸(Vassals)的契約關系為核心。領主将土地(封地)授予附庸,附庸則需提供軍事服務、稅收等作為回報,并宣誓效忠。這種層級結構形成了“封君-封臣”的紐帶,構成社會權力分配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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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背景與特征
- 起源于歐洲8世紀,與采邑制(Manorialism)結合,土地成為經濟和政治權力的核心。
- 社會等級森嚴,國王、貴族、騎士、農民等階層分明,權力逐級向下分封。
- 法律和軍事義務依附于土地所有權,例如附庸需為領主參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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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與文化關聯
- 英文“feudal”源自拉丁語“feudum”(封地),19世紀日本學者借用漢語“封建”翻譯該詞,後傳入中國。
- 與中國的“分封制”有相似性,但歐洲封建制度更強調契約關系而非宗法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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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術語擴展
- Feudalism:封建主義,與feudal system同義,但更強調意識形态層面。
- Feudal Society(封建社會):以封建制度為基礎的社會形态,經濟以農業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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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影響與評價
封建制度在維護中世紀歐洲穩定方面作用顯著,但後期逐漸被中央集權取代。公衆對其評價常與“落後”“等級壓迫”關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國家的封建制度(如英國),可參考的英國封建制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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