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經] 加班;[勞經] 額外工作
I can't take on any extra work.
我不能承擔任何額外工作。
He was doubtful about accepting extra work.
他拿不定主意是否接受額外工作。
All this extra work is getting on top of him.
這麼多的額外工作快使他吃不消了。
The conference is going to be a lot of extra work.
這次會議将意味着很多額外工作。
You have involved me in a great deal of extra work.
你害得我添了一大堆額外的工作。
|extra hour work/supererogation;加班;[勞經]額外工作
"extra work"是英語中的複合名詞,指超出常規職責或合同約定範圍的工作量,常見于職場與項目管理場景。其核心含義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契約範疇外的附加勞動 在法律語境中,extra work特指未包含在原始協議中的工作任務。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超出标準工時的勞動,應當支付不低于150%工資的加班報酬。此類工作通常需要雙方書面确認工作量和報酬标準。
項目管理的變更作業 根據《PMBOK指南》第七版,當項目範圍發生變更時産生的新任務被稱為extra work。這類工作需要經過變更控制流程審批,并同步更新項目基準計劃與資源分配方案。
職業發展的增值投入 人力資源管理領域将其定義為員工為提升工作質量主動承擔的非強制性任務,如優化流程文檔或指導新同事。哈佛商業評論的研究顯示,這類增值型extra work能使員工晉升概率提升37%。
該術語在不同場景中具有動态定義邊界,需結合具體合同條款、行業規範和組織章程進行判定。建議勞動者在承擔extra work前,通過書面形式明确工作内容、時限及補償方式,以保障合法權益。
“Extra work”是一個常見的英語詞組,字面意思為“額外的工作”,通常指超出常規職責或原定計劃的任務。以下是具體解釋:
如果需要更具體的語境分析,可以提供例句或使用場景進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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