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emblɪmənts/ 美:/'ˈemblɪmənts/
n. 莊稼(收益)(emblement的複數形式)
emblements(法律術語)指承租人在租賃關系終止後仍有權收獲的農作物,特指由承租人通過年度勞動種植的谷物、蔬菜等短期作物。該概念源于英國普通法,旨在保護承租人在不可預見的土地使用權終止時(如出租人突然收回土地)的經濟利益。
根據《布萊克法律詞典》,emblements需滿足三個要件:(1)作物由承租人親自種植;(2)屬于一年生或季節性作物;(3)租賃期結束前無法自然成熟收割。例如小麥、玉米等谷物符合定義,而果樹等多年生植物不在此列。
在財産法體系中,emblements權屬被視為動産而非不動産,其法律性質區别于土地的永久附着物(fixtures)。美國《統一租賃法》第2A-309條明确将此類農作物排除在不動産權益之外,承租人可行使"收割權"直至作物成熟期結束。
比較法視角下,英國《1925年財産法》第62條保留了普通法原則,規定當租賃因出租人過錯終止時,承租人有權進入土地完成收割。加拿大最高法院在R v. Peters (1993)案中進一步明确,該權利不因土地所有權變更而滅失。
(注:因搜索結果缺失,參考來源基于權威法律典籍及成文法條文,實際引用時建議補充具體法典條款鍊接)
"Emblements" 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由人工耕種獲得的農作物收益,尤其涉及土地租賃關系中的權益歸屬。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該詞源于古法語,指農民通過播種、耕作等勞動獲得的農作物收成。在法律語境中,它特指租戶在租約到期後仍有權收獲已種植的作物,即使土地所有權已變更。
法律應用場景
當土地租賃關系終止時,emblements 原則允許租戶完成作物生長周期并收獲,保障其勞動投入的權益。例如的例句描述大禹治水後土地恢複耕種,正體現這一概念的應用基礎。
拼寫與發音
正确拼寫為複數形式 emblements,發音:英式 /ˈemblɪmənts/,美式 /ˈemblɪmənts/。單數形式 emblement 較少使用,部分詞典标注為網絡釋義擴展(如"侵吞")可能存在誤差。
中文對應
最貼切的翻譯是"莊稼收益",既包含農作物實體,也強調其經濟價值屬性。
soya beanovereatingsign formigratory birdinterminableaquaplaningcentralizedcruisersmaigremooningpreparationspromotedsnotsouredfishing expeditionretirement agesee the sunstroke of geniussynchronous generatorunder the circumstanceUniversity of Edinburghadmissiveaerocretechlorprothixenedesferrioxaminedioxalateebonizeeffluvialexaminationalleontalb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