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ˈtʃɑːdʒəbl/ 美:/'ˈtʃɑːrdʒəbl/
adj. 應支付的;可以控訴的;可充電的;應課稅的
Any expenses you may incur will be chargeable to the company.
你的所有開銷均由本公司支付。
The day of discharge is not chargeable if rooms are vacated by 12:00 noon.
如果中午12點前房間被騰空,退房當天就免交費用。
He is chargeable with a fault or neglect.
他可能因過失或疏忽而被控告。
These debts are chargeable to me.
這些債可記在我的賬上。
All things in the room are chargeable.
房間裡的所有東西都是收費的。
adj.|ratable;應支付的;可以控訴的;可充電的;[稅收]應課稅的
"chargeable"是形容詞,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法律層面的可追責性 指行為或事件可被追究法律責任的屬性。例如在英國《刑事司法法案》中,chargeable offence指可被正式起訴的違法行為。該術語常見于刑事訴訟程式,用以界定司法機關的管轄範圍(來源:英國司法部官網)。
財務領域的可計費性 在商業場景中指服務或商品應收取費用的性質。根據《牛津會計詞典》,當某項服務被标記為chargeable時,表明其成本應計入客戶賬單,如律師事務所按小時chargeable的咨詢服務(來源:牛津大學出版社會計術語數據庫)。
稅務系統的應稅性 用于描述應當繳納特定稅款的屬性。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将chargeable gain定義為資産出售時産生的應稅收益,需納入資本利得稅計算範疇(來源:英國政府稅法指南);美國國稅局(IRS)則将chargeable income劃定為應納稅所得額(來源:IRS官方稅務術語表)。
該詞的詞源可追溯至中古英語"chargen",經由古法語"charger"演化,核心語義始終圍繞"承擔義務"的概念延伸。在實際應用中需結合具體語境,如"chargeable hours"(計費工時)、"non-chargeable event"(免稅事項)等專業搭配。
根據多個權威詞典解釋,"chargeable"是一個形容詞,主要有以下含義及用法:
一、核心釋義
可被指控的(法律場景)
指行為可能構成犯罪或應受指控,與同義詞"indictable"(可起訴的)互換使用。例:"The suspect was chargeable with fraud."(該嫌疑人可能被控欺詐)
應支付的(財務場景)
指費用可計入特定賬戶或由特定主體承擔。例:"Business travel expenses are chargeable to the company."(差旅費由公司承擔)
應課稅的(稅務場景)
特指需繳納特定稅款的情形,常見于稅務文件。例:"Import duties are chargeable on luxury goods."(奢侈品需繳納進口稅)
二、擴展釋義
•可充電的(科技場景)
如"chargeable battery"(可充電電池),此釋義使用頻率較低。
三、詞源與搭配
詞根"charge"(指控/收費)+後綴"-able"(可…的)。常見搭配:
注:不同領域側重不同含義,法律和財務場景使用最廣泛。建議根據上下文選擇合適釋義。更多例句可參考新東方線上詞典或查字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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