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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us belli是什麼意思,casus belli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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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us belli英标

美:/'ˌkeɪsəs ˈbelaɪ; ˌkɑːsʊs ˈbeliː/

常用詞典

  • n. (法)宣戰的事件;開戰的原因

  • 例句

  • But to our mind his casus belli still stands, despite the failure so far to find 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

    盡管沒有找到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但是我們還是認為他的宣戰原因成立。

  • The last city conquered from a player now provides a heavy warmonger penalty, even if you have a Casus Belli against this player, because you are wiping out a civilization.

    征服某文明的最後一個城市現在會導緻大量好戰度,就算你有戰争借口,因為你正在抹去一個文明的存在。

  • Religion is seldom the casus belli: indeed, in many struggles, notably the Middle East in modern times, it is amazing how long it took for religion to become a big part of the argument.

    宗教信仰很少成為開戰的理由:實際上,令人驚奇的是在很多鬥争中,特别是在現代的中東,宗教信仰成為争論的焦點需要多少時間。

  • 專業解析

    casus belli(發音:/ˈkɑːsəs ˈbɛlaɪ/ 或 /ˈkeɪsəs ˈbɛli/)是一個拉丁語短語,字面意為“戰争的緣由”或“戰争的理由”。在國際關系、國際法和曆史語境中,它特指一個國家或政治實體據以向另一個國家或實體發動戰争或采取大規模軍事行動的正當理由或直接借口。

    其核心含義與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正當化軍事行動的依據:Casus belli 被視為使戰争行為在道義、法律或政治層面具有正當性的關鍵事件或指控。它可以是真實的突發事件(如領土被入侵、公民遭受攻擊),也可以是蓄意制造或誇大的事端(如曆史上某些著名事件)。國家通常會公開宣稱其 casus belli,以獲得國内支持和國際理解(或至少是容忍)。

    2. 曆史與國際法中的關鍵概念:這個概念深深植根于西方戰争理論和國際法的發展中。傳統上,發動“正義戰争”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其中擁有正當的 casus belli 是核心要求之一。它區分了“侵略戰争”和(自認為或被宣稱的)“自衛戰争”或“懲罰性戰争”。現代國際法,特别是《聯合國憲章》,雖然原則上禁止使用武力(第2條第4款),但保留了國家在遭受“武力攻擊”時的“單獨或集體自衛之自然權利”(第51條)。因此,證明遭受了構成“武力攻擊”的事件,就成為現代國際法框架下最主要的合法 casus belli 。

    3. 常見的類型與實例:

      • 直接的武裝攻擊:最典型的 casus belli,如一國軍隊入侵另一國領土(例如,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成為多國部隊發動海灣戰争的 casus belli)。
      • 攻擊盟友(觸發同盟條約):根據共同防禦條約,對盟國的攻擊被視為對本國的攻擊(例如,珍珠港事件後,納粹德國對美國的宣戰成為美國對德作戰的 casus belli,盡管美國當時尚未直接遭受德國攻擊)。
      • 攻擊本國公民或財産:在外國領土上本國公民的生命或財産受到嚴重威脅或攻擊(例如,曆史上常被用作幹預或宣戰的理由)。
      • 違反關鍵條約或義務:嚴重違背對國家核心利益至關重要的國際協議(有時被用作理由,但合法性在現代更受質疑)。
      • 蓄意挑釁或制造的事件:曆史上不乏為發動戰争而故意制造或利用的事件(例如,1931年日本關東軍制造的“柳條湖事件”成為侵占中國東北的借口;1898年美國軍艦“緬因號”在哈瓦那港爆炸成為美西戰争的導火索,盡管原因存疑) 。
    4. 主觀性與争議性:Casus belli 的本質往往是主觀的。一個國家視為不可容忍的侵略行為,另一個國家可能視為正當防衛或内部事務。其真實性也常受質疑,曆史上許多著名的 casus belli 事後被證明是誇大、誤判甚至完全捏造的。因此,宣稱的 casus belli 是否能真正構成國際法上合法的自衛理由,常常是國際社會争論和審查的焦點。

    Casus belli 是一個核心的國際政治與法律術語,指一個國家據以發動戰争或大規模軍事行動的直接理由或借口。它旨在為戰争行為提供正當性辯護,根植于傳統的“正義戰争”理論,并在現代國際法框架下主要體現為證明遭受“武力攻擊”以行使自衛權。然而,其真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常常充滿争議,是國際沖突中一個關鍵且敏感的概念。

    參考來源:

    1. Oxford Reference - Casus Belli: https://www.oxfordreference.com/display/10.1093/oi/authority.20110803095553902 (提供術語定義和曆史背景)
    2. United Nations Charter, Chapter VII: https://www.un.org/en/about-us/un-charter/chapter-7 (現代國際法關于使用武力和自衛權的核心法律依據)
    3. Britannica - Casus Belli: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casus-belli (概述概念含義并列舉曆史實例)

    網絡擴展資料

    casus belli 是拉丁語短語,直譯為"戰争的理由",國際法中特指引發國家正式宣戰的直接事件或正當化借口。以下是詳細解析:

    1. 核心定義
      指一個國家或政治實體用于證明發動戰争合法性的具體事件或主張。這類事件可能是真實存在的沖突(如領土侵占),也可能是被刻意誇大的借口(如曆史上著名的"緬因號事件"成為美西戰争導火索)。

    2. 發音與詞源
      拉丁語發音為[ˈkaːsʊs ˈbɛlːiː],英語化發音常見/ˈkeɪsəs ˈbɛlaɪ/。詞源構成:

      • casus = 事件、情況(對應英語"case")
      • belli = 戰争的(屬格形式,對應英語"of war")
    3. 法律與政治特征
      根據,該術語在國際法框架下需滿足兩個要件:

      • 直接關聯性:事件必須與宣戰方的核心利益受損直接相關
      • 不可調和性:通過外交手段無法解決争端
    4. 現代演變
      雖然《聯合國憲章》原則上禁止戰争,但casus belli概念仍存在于現代沖突中,例如2003年伊拉克戰争前美國聲稱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指控。

    5. 同義表述
      常見替代術語包括 just cause for war(正當戰争理由)或 act of provocation(挑釁行為)。西班牙語中對應表達為 motivo de guerra

    擴展建議:了解曆史上著名的casus belli案例(如薩拉熱窩事件引發一戰),可更深入理解該概念的實際應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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