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E,SAT,商務英語
n. 律師(barrister的複數)
Barristers - always such sticklers for detail.
律師們總是對細節一絲不苟。
Silk follows a set of barristers from a chambers in London.
《皇家律師》記錄了倫敦一家律師事務室裡幾位出庭律師的生活。
Members of this class were businessmen, barristers, and the like.
這個階級的成員多數是商人、大律師等。
A barrister or a group of barristers is referred to as' counsel '.
一個或一組高級狀師也稱之為辯護人。
Recorders are practising barristers who act as judges on a part - time basis.
巡回刑事法院的兼職法官可以作為高級律師開業。
n.|lawyers/attorneys;律師(barrister的複數)
Barristers(出庭律師) 是英國及許多英聯邦國家(如澳大利亞、加拿大部分地區、香港等)法律體系中一種特定類型的律師。其核心含義和特點如下:
專業出庭辯護人:
Barristers 的核心職責是在較高級别的法院(如高等法院、上訴法院、最高法院)代表客戶進行口頭辯論和訴訟。他們是法庭程式中的專家,精通證據規則、訴訟策略和交叉詢問技巧。當案件需要正式庭審時,通常由 barrister 在法庭上為客戶辯護 。
大律師身份與資格:
要成為 barrister,必須完成專門的法律培訓(通常是法學學士後的一年制律師職業課程和一年的實習),并通過嚴格的資格考試。成功獲得資格後,他們會被授予“大律師”的頭銜,并有權在特定的律師公會注冊和執業 。
與事務律師的分工協作:
Barristers 通常不直接接受公衆客戶的委托。公衆客戶首先會咨詢并聘請solicitor(事務律師)。事務律師負責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如咨詢、文件準備、談判和低級法院案件。當案件複雜或需要上訴到高等法院時,事務律師會将案件“轉介”給 barrister,由 barrister 提供專門的法律意見或代表客戶出庭。這種分工是英國法律職業的顯著特點。
提供專家法律意見:
除了出庭,barristers 的另一項重要工作是為事務律師及其客戶提供針對複雜法律問題的書面或口頭專家意見。這些意見通常涉及案件的法律依據、勝訴可能性、證據要求等關鍵方面 。
獨特的傳統與規範:
Barristers 在出庭時通常需要穿着特定的傳統服飾,包括假發和法袍。他們通常在稱為“chambers”的辦公室獨立執業或與其他 barristers 共享辦公空間,而非像事務律師那樣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他們遵循嚴格的職業行為準則 。
總結來說,barrister 是指在英國及類似法律體系中,專注于高等法院訴訟辯護和提供複雜法律專家意見的高級律師。他們通常通過事務律師的轉介獲得案件,是法庭辯論的專家。
參考來源:
Barristers 是英語中的複數名詞,單數形式為barrister,主要用于英國及部分英聯邦國家(如澳大利亞、加拿大)的法律體系,指代一類具有特定職業職能的律師。以下是詳細解釋:
職業性質:
Barrister 是專門在高等法院出庭辯護的律師,主要負責法庭訴訟、法律意見書撰寫及複雜法律問題的分析。
資格要求:
需通過嚴格的法律教育和職業培訓(如英國的法律實踐課程 LPC 或律師職業培訓課程 BPTC),并加入四大律師學院(Inns of Court)之一,才有資格成為 barrister。
出庭權:
主要在高等法院、上訴法院等高級别法院進行口頭辯論和交叉質詢。
工作流程:
通常不直接接觸客戶,而是通過事務律師接收案件,确保其專注于法律策略和庭審。
傳統象征:
出庭時需佩戴假發(wig)和絲質法袍(gown),這一傳統在英國仍被保留。
Barrister | Solicitor |
---|---|
專攻法庭辯護 | 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
通過事務律師接收案件 | 直接與客戶溝通 |
需加入律師學院 | 需通過法律執業課程(LPC) |
例句:
"The barrister presented a compelling argument in court."
(這位大律師在法庭上提出了強有力的論點。)
發音:
英式音标:/ˈbærɪstə(r)/;美式音标:/ˈbærɪstər/。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體系中的具體職能,可參考權威法律詞典或英國律師協會(Bar Council)的官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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