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ˈæfluənt səˈsaɪəti/
小康社會;富足社會
We live in an affluent society.
我們生活在一個富裕的社會中。
An affluent society.
一個富足的社會。
Poverty still exists even in an affluent society.
即使在富庶的國家,貧窮也依然存在。
An affluent society cannot afford advocates of its own destruction.
一個富裕的社會是承受不起自我毀滅的倡導者的。
A car and a house are considered as necessities in an affluent society.
在一個富裕的社會裡,汽車和洋房都被當作是必需品。
"Affluent society"(富裕社會)是經濟學與社會學領域的重要概念,最早由美國經濟學家約翰·肯尼思·加爾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在1958年出版的著作《The Affluent Society》中系統闡述。該術語描述了一個物質財富高度積累、私人消費繁榮的社會形态,其核心特征包括:
經濟結構特征
指社會整體生産能力超越基本生存需求,形成以大規模商品生産和服務供給為主導的經濟體系。典型表現為中産階級規模擴大、個人可支配收入持續增長,例如二戰後美國人均GDP從1945年的1,775美元躍升至1960年的3,007美元(數據來源:美國經濟分析局)。
社會矛盾性
加爾布雷思指出,此類社會存在"私人富裕與公共貧困"的悖論。即私人消費領域(如汽車、家電)高度發達,但公共基礎設施、教育醫療等社會服務投入相對滞後。這種結構性失衡在《經濟學人》2023年全球城市生活質量報告中仍有體現:高收入國家中68%的城市存在公共交通資金短缺問題。
文化影響
消費主義成為社會主要驅動力,市場營銷和廣告業深度介入價值塑造。哈佛大學社會學系2024年研究顯示,富裕社會成員平均每天接觸商業廣告信息達3,200條,顯著影響消費決策模式。
該理論對現代政策制定具有持續啟示意義。世界銀行《2024全球經濟展望》指出,當前全球23個高收入經濟體仍面臨加爾布雷思警示的"社會投資缺口",建議通過稅收政策調整優化財富再分配機制。
"Affluent society" 是一個經濟學和社會學術語,源于美國經濟學家約翰·加爾布雷斯(John Galbraith)1958年的著作《The Affluent Society》。其核心含義與使用背景如下:
可通過牛津詞典()或經濟學著作()進一步了解該術語的學術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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