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官署名。登闻鼓院的略称。 宋 吴自牧 《梦粱录·六院四辖》:“登闻检院、鼓院,始建于 和寧 ,继移于 丽正 左右闕庭之南,左检院,右鼓院。”《宋史·职官志一》:“登闻检院,隶諫议大夫;登闻鼓院,隶司諫、正言。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凡言朝政得失、公私利害、军期机密、陈乞恩赏、理雪寃滥,及奇方异术、改换文资、改正过名,无例通进者,先经鼓院进状;或为所抑,则诣检院。”参见“ 鼓司 ”。
“鼓院”是宋代设立的官署名,全称为登闻鼓院,主要职能是接收和处理官员、民众的申诉或建议。以下为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鼓院为宋代中央官署之一,隶属于谏院,与登闻检院并列。其核心职责是管理设在宫门外的“登闻鼓”,允许百姓或官员通过击鼓直接向朝廷呈递冤情、建议或紧急事务的奏疏。
历史渊源
职能特点
其他说明
需注意,部分资料(如)提到“鼓院”为管理鼓乐的机构,但此解释与主流历史文献不符,可能是对词语的误读或特定语境下的引申用法。
总结来看,“鼓院”主要指宋代的司法与信访机构,其设立体现了古代君主重视民意的治理理念。
鼓院是指专门用于演奏、学习和传承鼓乐的地方。它由“鼓”和“院”两个字组成。
鼓的部首是“鼓”字的“音”部,它在字的上方表示与音有关。鼓字的笔画数为13画,它表示鼓的形状和构造。
院的部首是“阜”部,它在字的左侧表示与土地有关。院字的笔画数为6画,它表示一个封闭的空间或建筑物。
鼓院的繁体字写法为「鼓院」,与简体字写法相同。
在古代,鼓院的汉字写法与现代相似,没有本质差异。
1. 今天我参观了一家有名的鼓院,看到了许多精彩的鼓演奏。
2. 这个鼓院是我们传统文化的宝库,我希望能学习和传承鼓乐艺术。
1. 鼓乐院 - 指专门用于演奏鼓乐的院所。
2. 鼓乐传承院 - 指专门用于传承鼓乐技艺的院校或机构。
1. 鼓戏团 - 指专门演出鼓乐戏曲的团体。
2. 鼓乐坊 - 指专门从事鼓乐演奏的地方,多用于传统民间艺术团体。
鼓院的反义词是没有专门对应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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