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国家的准则。《管子·国準》:“ 桓公 问於 管子 曰:‘国準可得而闻乎?’ 管子 对曰:‘国準者,视时而立仪。’”
从汉语词典及标准化术语角度,"国准"可理解为"国家标准"的简称或特定语境下的缩略表达,其核心含义指向由国家权威机构制定并颁布的统一技术规范。具体释义如下:
国准(Guó Zhǔn)
释义: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制定,经法定程序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技术要求与管理规范。其核心功能是为各类产品、服务、工程的质量安全及行业互操作性提供强制性或推荐性依据。
来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
涉及人身健康、生态环境、国家安全等领域的技术要求,具有法律强制效力。例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系列)、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等。
依据:《标准化法》第十条(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
推荐性标准(代号GB/T)
供社会自愿采用,通过市场机制推动产业升级。如信息技术接口规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等。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主管机构: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是国务院授权的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国家标准的立项、审查和批准发布。
依据: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
注:在规范性文件中,"国准"作为缩略语使用时需首次标注全称(如"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准'"),避免歧义。学术及正式文本中建议使用全称"国家标准"。
“国准”是一个具有历史渊源和现代延伸含义的词汇,其解释可从以下角度展开:
“国准”指治理国家的准则或国家制定的标准。该词由“国家”和“准”(标准)组合而成,强调国家层面的规范依据。
随着语言发展,“国准”在现代语境中可指代国家制定的各类标准,如:
需注意与“国标”(国家标准缩写)的区别:“国准”更侧重准则性、抽象性,而“国标”多指具体技术指标。例如,环保领域的“国六标准”属于“国标”,而制定这类标准的原则可视为“国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文献中的具体论述,可查阅《管子·国准》原文或相关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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