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纷争。《晋书·刘毅传》:“归正於所不服,决事於所不职,以长谗构之源,以生乖争之兆。” 金 王若虚 《送彭子升之任冀州序》:“ 有虞 之时,众贤和于其朝,而无乖争之患。” 元 郑太和 《郑氏规范》:“各房用度杂物,公堂总买而均给之,不可私託邻族,越分竞买鲜华之物,以起乖争。”
乖争是古汉语中的复合词,需拆分释义:
乖:本义为违背、背离。《说文解字》释为“戾也”,引申为不协调、反常。如《汉书·五行志》载“父子相乖”即指父子关系破裂。
争:本义为争夺、争斗。《玉篇》注“竞也”,强调对抗性行为,如《庄子·齐物论》“有竞有争”。
乖争合指因违背常理或立场对立引发的争执,含强烈冲突意味。例如《后汉书·党锢传序》描述东汉党争时云:“乖争之分,自此始矣”,暗指士人集团因政见背离而激烈相争。
“乖争”之“乖”与“乖戾”(蛮横暴戾)同源,均含背离常理之意。如《韩诗外传》“上下乖离”,可佐证“乖”的负面语义场。
《后汉书·陈蕃传》载宦官诬陷党人“共为部党,图危社稷”,实为政治立场乖争所致。此例印证该词多用于严肃伦理或政治冲突场景。
“乖”的现代义“顺从”(如乖巧)实为反训现象——古义“违背”演变为方言中“机灵”(清《通俗编》),后取代本义。此语义反转恰凸显“乖争”的古语属性。
参考资料:
“乖争”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guāi zhēng,其核心含义为纷争、争执,多用于形容矛盾或冲突的状态。以下是详细解释:
纷争/争执
根据古籍记载,“乖争”主要指因意见、利益等引发的冲突或争斗。例如:
势力不均的争斗(扩展义)
部分现代释义(如)补充其为“争斗时各方势力不均衡”,但此说法未见于古籍,可能为引申解读。
“乖争”是典型古文词汇,现代使用较少,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核心含义为冲突、争执,常见于历史文献中对矛盾事件的描述。如需引用,建议优先参考《晋书》《五代史》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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