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劝督策。《旧五代史·唐书·毛璋传》:“朝廷移授 昭义 节度使, 璋 谋欲不奉詔,判官 边蔚 密言规责,乃僶俛承命。”
“规责”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规劝督策,通常指通过劝诫、督促的方式促使他人改正或调整行为。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规责”由“规”(劝诫)和“责”(督促)两字组成,意为通过劝告与监督来引导他人。该词多见于古代文献,强调以言语或行动促使对方遵循规范或履行责任。例如,《旧五代史》中记载,判官边蔚通过“密言规责”使毛璋接受朝廷任命()。
该词最早出自《旧五代史·唐书·毛璋传》。毛璋原计划违抗朝廷任命,但在判官边蔚的私下规劝和督促下,最终接受调令。这一典故体现了“规责”在权力关系中的实际应用()。
“规责”与单纯批评不同,其核心在于“规劝”与“督促”的结合,既有纠正错误的意图,也包含推动改进的积极性。这一概念在传统文化中与儒家“以德化人”的思想有一定关联()。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旧五代史》原文或权威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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