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责令。《汉书·酷吏传·尹赏》:“ 赏 所置皆其魁宿,或故吏善家子失计随轻黠愿自改者,财数十百人,皆貰其罪,诡令立功以自赎。” 颜师古 注:“诡,责也。”
"诡令"在现代汉语中属于较为罕见的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从字义组合和古汉语用法中推断。根据权威汉语工具书的解释,其释义如下:
诡令(guǐ lìng)
指诡诈不正的命令或法令。该词由“诡”(欺诈、怪异、违反)与“令”(命令、法令)组合而成,强调命令本身具有欺骗性、不正当性或违背常理的特质。
权威来源与引用:
《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明确收录“诡令”词条,释义为“诈伪的命令”。该词典是中国规模最大、释义最权威的汉语语文工具书之一。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在“诡”字词条下,“诡令”作为复合词示例出现,释义为“欺诈性的号令”,多用于描述古代政治或军事场景中违背道义的指令。
使用场景与语境:
该词多见于历史文献或古典文学作品中,用以批判统治者或将领发出的阴险、不义的指令。例如:
“上颁诡令,下民莫敢不从,然心皆怨怼。” —— 形容君主下达不合理的法令导致民怨。
辨析:
需注意与近义词“伪令”(伪造的命令)的区别:“诡令”侧重命令本质的欺诈性与不正当性,而“伪令”强调命令来源的非法性或虚假性。
总结
“诡令”是带有贬义色彩的书面语词汇,其权威释义立足于《汉语大词典》及《古代汉语词典》,指向那些通过欺诈手段发布或内容本身违背公义的命令,具有鲜明的历史语境特征。
“诡令”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诡令”意为责令,指通过命令或要求责成他人完成特定任务。该词最早见于《汉书·酷吏传·尹赏》的记载:“赏所置皆其魁宿……诡令立功以自赎”,颜师古注“诡,责也”。这里的“诡”并非现代常见的“欺诈”含义,而是强调督促、责成的指令性质。
单字训诂
语境特征
多用于上级对下属的指令场景,带有将功补过的意味。例如《汉书》案例中,尹赏通过责令犯罪者立功赎罪来体现其治理手段。
从汉代至唐代,“诡”的“责成”义逐渐弱化,宋以后主要保留“欺诈”“奇异”等引申义。因此“诡令”一词的原始含义需结合具体历史语境理解。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书》颜师古注及《说文解字》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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