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果于自信”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渊源的成语,其基本释义为:形容人过于坚持自己的判断,表现出独断专行的态度。该词出自《列子·汤问》篇:“师襄子曰:‘子之琴何如?’师文曰:‘得之矣,请尝试之。’于是当春而叩商弦,以召南吕,凉风忽至,草木成实。及秋而叩角弦,以激夹钟,温风徐回,草木发荣。师襄子乃抚心高蹈曰:‘微矣子之弹也!虽师旷之清角,邹衍之吹律,亡以加之。彼将挟琴执管而从子之后耳。’师文舍琴而叹曰:‘文非弦之不能钩,非章之不能成,文所存者不在弦,所志者不在声,内不得于心,外不应于器,故不敢发手而动弦。且小假之,以观其后。’无几何,复见师襄。师襄子曰:‘子之琴何如?’师文曰:‘得之矣,请尝试之。’于是当春而叩商弦,以召南吕,凉风忽至,草木成实。及秋而叩角弦,以激夹钟,温风徐回,草木发荣。师襄子乃抚心高蹈曰:‘微矣子之弹也!虽师旷之清衡,邹衍之吹律,亡以加之。彼将挟琴执管而从子之后耳。’师文舍琴而叹曰:‘文非弦之不能钩,非章之不能成,文所存者不在弦,所志者不在声,内不得于心,外不应于器,故不敢发手而动弦。且小假之,以观其后。’”这段对话通过师文学琴的典故,揭示了过度依赖主观判断可能导致的行为偏差。
在词义解析层面,“果”作副词表示决断、坚定,例如《论语·子路》中“言必信,行必果”即取此义;“自信”指自我确信的心理状态。二字组合后构成偏正结构,强调“自信”程度超出合理范畴。清代学者王引之在《经义述闻·通说上》中特别指出:“果者,决词也。凡言果者,决其事之必然也。”
该成语在现代汉语中多用于贬义语境,例如《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标注为“形容人固执己见,不听劝告”。近义表达包括“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反义则有“虚怀若谷”“从善如流”等。需要注意的是,该成语在实际使用中常与“刚愎自用”形成语义关联,但更侧重强调“基于主观判断的过度坚持”这一行为特征。
“果于自信”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是详细解释:
他果于自信,坚持己见,最终导致计划失败。
如需进一步了解《列子》原文或具体语境,可参考《列子·汤问》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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