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超过实际情形。《孟子·离娄下》:“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 孙奭 疏:“虚声过实,君子耻之。” 宋 陈师道 《上林秀州书》:“言不足以尽意,名不可以过情。” 明 冯梦龙 《永团圆·齐馆讯因》:“我为解俘囚叩謁油幢,荷知己过情褒奬。” 清 曾国藩 《复贺耦庚中丞书》:“乃甫涉向道之藩,遽钓过情之誉,是再辱也。”
(2).超越常情。 宋 王珪 《皇太后付中书门下还政书》:“皇帝践祚之始,衔哀过情。” 元 杨载 《次韵黄子久喜晴三十韵呈汪知府》:“善对慙鸣鹤,能歌愧饭牛。过情蒙许与,弥月为淹留。” 清 陈确 《示友帖》:“此等馈遗,最是天理上事。特今人罕能行之,反以为过情耳。” 柳亚子 《<燕子龛遗诗>序》:“往还书问,好以粉红笺作蝇头细楷,造语亦絶俊,恒多悲戚及过情之谈。盖 苏长公 一肚皮不合时宜,藉此发洩耳。”
"过情"是一个具有多层语义的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构词法和语义演变两方面解析:
一、词性及基本释义
动词性短语(古汉语用法) 指超越实际情况或突破情感界限,如《孟子·离娄下》"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此处"过情"指名声超过实际德才。
形容词性复合词(现代汉语保留用法) 描述不符合常理的情感状态,如"过情之举"指超出正常情感尺度的行为。
二、语义扩展 • 修辞学领域:特指夸张修辞手法中的"夸过其情",即超越客观事实的情感表达。 • 心理学范畴:可指代情绪调节失衡的心理状态,与"情绪过载"概念存在交叉。
三、语用特征 在当代汉语中多用于书面语体,常见于学术讨论或文学批评领域。其反义表达为"合情",近义表达包含"逾分""过当"等。
“过情”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超过实际情形
指言行或名声超出实际情况,带有虚浮或夸张的意味。例如《孟子·离娄下》中“声闻过情,君子耻之”,强调名不副实是君子所耻。宋代陈师道在《上林秀州书》中也提到“名不可以过情”,说明对名实相符的重视。
超越常情
形容行为或情感突破了一般情理的限制。如元代杨载的诗句“过情蒙许与”,清代陈确《示友帖》中“反以为过情耳”,均指超出常规的情感表达。
古籍引用:
引申内涵:
该词常暗含对“名实不符”的批判或对“超常情感”的辩证思考。
“过情”既可指客观事实的夸大,也可指主观情感的越界,需结合语境理解。其核心在于“过”(超越)与“情”(实情/常情)的对比,具有古典汉语的哲学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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