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esent gifts to the bride's family before marriage] 旧俗,男家在娶亲前把彩礼送到女家
(1).超过常礼。《后汉书·樊儵传》:“谨约有父风。事后母至孝,及母卒,哀思过礼,毁病不自支。”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一》:“陛下居忧过礼,羣臣惧焉。” 清 方苞 《书考定仪礼丧服后》:“而於 莽 之过礼竭情以侍 凤 疾,及称供养太皇太后义不得服功显君,事尤切近,故假是以为比类焉。”
(2).旧时订婚,男女双方互送礼物。 明 汤显祖 《紫箫记·纳聘》:“你且在东厢坐地,待俺回了小姐话来,请出老夫人过礼。” 清 昭槤 《啸亭杂录·满洲嫁娶礼仪》:“改月择吉,男家下聘,用酒筵、衣服、绸缎、羊鵞诸物,名曰过礼。” 田汉 《获虎之夜》:“二叔在城里去买一幅绣花帐檐,锦缎面子,就要过礼了。”
过礼是传统婚俗中的重要环节,指男方家庭在订婚阶段向女方家庭赠送聘礼的仪式性行为,标志着婚约的正式确立。这一习俗源于中国古代“六礼”中的“纳征”,具有深厚的社会文化内涵。以下从多个角度解析其含义:
基本释义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过礼”指“旧时订婚的一种仪式,男方向女方送彩礼”。这里的“礼”既指实物聘礼(如金钱、布匹、首饰等),也包含礼仪程序,体现双方家庭对婚姻的郑重态度。
民俗学解释
民俗学者指出,“过礼”是婚姻契约达成的物质象征,《中国民俗大观》记载,聘礼内容需符合“双数为吉”的原则(如六担、八箱),且包含具有寓意的物品(如红枣象征“早生贵子”)。这一过程通常由媒人主持,双方家长共同见证。
仪式流程
传统“过礼”分为三个阶段:
现代演变
当代社会“过礼”形式趋于简化,《中华传统礼仪大全》提到,部分城市已用“礼金红包”替代实物,但仍保留交换礼帖、签订婚书等核心仪式。这一习俗在乡村地区保存更为完整,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
(注:参考来源为《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出版、《中国民俗大观》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传统礼仪大全》中华书局等权威出版物,因无公开电子版链接,此处标注文献名称。)
“过礼”一词的含义需根据具体语境分为两类解释,以下是详细说明:
指超过正常礼节的行为,常用来形容虚伪敷衍或过分恭维的态度。例如:
在传统婚礼习俗中,“过礼”是婚前男方将聘礼送至女方家的重要环节,包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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