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公文之一种。 宋 王禹偁 《上宰相谢免判吏部内曹启》:“岂可职衔带制誥之文,公状具尊卑之数,虽知不便,未敢固辞。”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四:“国初公状之制:前具官,别行叙事,后云牒件状如前,谨状。至 宣和 以后始用今制:前具官,别行稍低,叙事讫,復别作一行,稍高,云右谨具申闻,谨状。”
“公状”是古代中国官方使用的一种公文形式,主要用于政府机构或官员之间的文书往来。以下为详细解释:
公状是古代公文的一种类型,属于官方正式文书的范畴,常用于陈述事项、汇报事务或履行程序性职责。其名称由“公”(官方、公共)和“状”(陈述、文件)组合而成,体现了其官方性质。
公状主要用于以下场合:
公状作为古代特定时期的文书形式,与现代公文的主要差异体现在格式、用词和流转程序上。例如,现代公文多采用标准化模板,而古代公状更依赖手写和固定结尾套语。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历史文献中的公状范例,可参考宋代赵彦卫的《云麓漫钞》等古籍记载。
《公状》是指向政府或官员上书或请愿的一种文书。
《公状》的部首为「矢」,总共包含7个笔画。
《公状》起源于古代中国的官府文书体系,主要是为了民众向政府表达意见、请求正义和解决问题而设计的一种书信形式。
在繁体字中,《公状》的写法为「公狀」。
在古代,「状」字的写法稍有不同,其形状更加像箭头,没有现代字形中的横折部分,而是将竖直的一撇直接延长至末端,象征向政府传达信息的力量和直接。
他写了一封《公状》,希望政府能够正视他们所面临的问题。
公文、公函、公告、公民、公正
申词、呈状
表谢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