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可为公证的凭据。 后蜀 何光远 《鉴诫录·神口开》:“ 唐 大中 初,有 任士元 与 宇文错 争田,俱无公执,虽经检勘,难定是非。”
(2).谓公正而坚持原则。 宋 无名氏 《儒林公议》卷下:“ 刘后 垂帘听政, 利用 ( 曹利用 )自以亲承顾托,庶事公执。时中官依 刘氏 之势,多求徼幸, 利用 屡抑其请,由是谗嫉日至。”
“公执”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综合分析:
该词最早可追溯至唐代文书,后逐渐从具体“凭证”含义衍生出抽象的道德评价功能。现代多作为成语使用,强调公正性与原则性结合。
如需进一步考证古籍原文或现代法律语境用法,可参考《鉴诫录》《儒林公议》等文献,或查阅法律职业道德相关释义。
公执,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公共执法。指的是为了维护************和社会正义而执行法律、治安等方面的职责。
公执的拆分部首是“丿”和“手”,其中“丿”是左侧的横折状结构,被称为“撇”,表示逆向;“手”则是右侧的手掌形结构。
根据笔画的计算方式,“公”字有4画,“执”字有5画。
公执是一个现代汉字,起源于古代的象形文字。其繁体形式为「公執」。
在古代,公执的写法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基本上保持了现代的写法。古代对于字形的书写也并无统一标准,因此可能会略有不同。
1. 作为一名警察,他以公执之责,恪尽职守。
2. 公执是司法机关的基本职能之一。
公执可以组成其他词语,例如: - 公执力:指公共执法机关的执行力量。 - 公执人:指从事公共执法工作的人员。
公执的近义词是“公职”,意思是执行公共职务,同样强调了对公共事务的责任和义务。
公执的反义词是“私行”,意思是为了私人目的而进行的行为,与公共执法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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