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审理案件公开进行。在我国,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一律由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仍公开进行。
公开审理是司法审判制度中的重要原则,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允许公众旁听、媒体监督,并将审理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与法律依据
公开审理要求法院的庭审活动(包括举证、质证等环节)及判决结果向公众开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外,所有案件均应当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例外包括未成年人犯罪、离婚案件(依申请)、商业秘密(依申请)等。
具体实施形式
核心价值与作用
公开审理通过社会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同时起到普法教育作用。例如,重大案件的公开宣判可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扩大影响力,增强公众对法律的理解。
例外情形的处理
涉及国家秘密或隐私的案件采取不公开审理,但需平衡公众知情权与当事人权益。例如,离婚案件当事人可申请不公开,但判决结果仍须依法公开。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可参考《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151条等具体规定。
公开审理是指法院在宣判案件时,在一定限制范围内允许社会公众和媒体参与并观察的法律程序。在公开审理中,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都对公众透明可见,以保证司法公正。
《公开审理》这个词由四个汉字组成: 公(八笔),开(四笔),审(十三笔),理(十三笔)。
《公开审理》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法制的发展。在古代,司法审判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而公开审理则是确保司法过程透明公正的一种方式。
繁体字中的《公开审理》为「公開審理」。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存在一些变化。《公开审理》这个词的古时写法为「公開審訊」。有关古代写法的演变主要来自于文字的简化和规范化。
在法庭上,法官宣布了对被告的公开审理。
组词:开审、审理、公开、审讯。
近义词:公正审判、公开庭审。
反义词:秘密审理、非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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