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犯名教和道义。 清 李渔 《奈何天·调美》:“谁想不前不后,刚刚是太老爷的同年。我家相公竟是他的年姪。这样干名犯义的事,如何做得!”
干名犯义
释义
“干名犯义”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特定罪名,指卑幼亲属(如子女、弟妹、妻妾等)控告尊长亲属(如父母、祖父母、丈夫等)的行为。此类行为因违反封建伦理纲常中的“亲亲相隐”原则,被视为严重犯罪。
“干”意为冒犯、触犯,“名”指名分、伦常秩序。合指触犯基于身份关系的礼法规范。
“义”即儒家伦理中的“亲亲之义”,强调亲属间应相互容隐。控告尊长即违背此伦理义务,故称“犯义”。
来源:《汉典》“干名犯义”词条释义(链接)
唐宋至明清律法均严惩“干名犯义”。例如《唐律疏议·斗讼》规定,子孙控告祖父母、父母者,处绞刑;妻妾告夫者同罪。
传统法律将“孝道”与“尊卑秩序”视为社会根基,控告尊长等同于破坏伦理秩序,故以重刑维护宗法制度。
来源:张晋藩《中国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章“隋唐法律制度”
“干名犯义”罪名集中体现了古代法律“礼法合一”的特征,反映儒家伦理对司法制度的渗透。其立法目的并非保障司法公正,而是通过刑罚强制维系家族等级,巩固“父权—君权”一体化的统治结构。
来源: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第三章“阶级”
注:以上解析综合古代律典、法制史学术著作及权威辞书,释义与历史背景均符合学术共识。
“干名犯义”是一个具有历史和法律背景的词语,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在中国古代封建法律中,“干名犯义”是一项罪名,特指卑幼亲属控告尊长亲属的行为,被视为违背伦理纲常。
作为成语,“干名犯义”泛指触犯传统名教与道德准则的行为,强调对社会伦理的违背。
该词在现代已较少使用,主要见于历史或文学语境,需结合具体背景理解其法律或伦理批判色彩。需注意,古代“亲属相隐”制度与“干名犯义”互为表里,共同维护家族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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