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犹修改,改动。《宋书·谢庄传》:“ 世祖 入讨,密送檄书与 庄 ,令加改治宣布。”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六章:“北本《寿命品》之三,佛説偈中有‘而与罗汉等’,《泥洹》作‘量与罗汉等’,南本亦然。则南本文字上之改治,亦稍有依《泥洹》者。”
(2).犹改建。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穀水》:“按桥西门之南颊文,称 晋 元康 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改治石巷水门。”
“改治”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gǎi zhì,其含义根据语境有所不同,主要包含以下两个层面的解释:
改变并治理
指通过改革和管理手段改善现状,使事物更加有序有效。例如在政治、社会或组织管理中,强调对原有制度或状态的调整与优化。
修改、改动
侧重于对文字、文书或具体内容的修订。如《宋书·谢庄传》中记载:“密送檄书与庄,令加改治宣布”,即要求修改檄书内容后发布。
改建
用于描述对建筑或工程的改造。如《水经注·穀水》提到“改治石巷水门”,指对水门进行改建。
文献修订
例:汤用彤在《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中对比佛经版本时,提到“南本文字之改治”,即指文本的修改。
工程改造
例:北魏时期对水利设施的“改治”,如修缮水门、渠道等。
社会改革
现代语境中可引申为对制度、政策的调整与治理,如“改治方案需兼顾效率与公平”。
以上解释综合了《宋书》《水经注》等古籍用例,以及现代词典的定义。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汉语大词典》或相关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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