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谗言。肤受﹐谓浮泛不实﹐或谓利害切身。
“肤受之訴”是汉语中较为生僻的成语,其正确写法应为“肤受之愬”,语出《论语·颜渊》。该词由“肤受”与“愬”两部分构成,原指像皮肤感受到疼痛般的急迫诬告,后引申为不实且急切的诽谤。以下从语义、语源及用法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一、语义解析
“肤受”指感受浮于体表,比喻言辞浅薄而缺乏实质依据。《汉语大词典》将其释为“不实之辞”。“愬”通“诉”,意为诽谤控告。全词合指以虚假、急迫的言论诬陷他人,带有“急于求成却缺乏真凭实据”的贬义色彩,如明代《四书章句集注》中强调“肤受谓肌肤所受,利害切身”。
二、经典出处
该成语源自《论语·颜渊》:“浸润之谮,肤受之愬,不行焉,可谓明也已矣。”东汉郑玄注解说:“肤受之愬,谓受人之诉辞,皮肤之浅近者。”此句强调智者能辨别谗言本质,体现儒家对言语真实性的重视。宋代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进一步阐释:“肤受,谓肌肤所受,利害切身。愬,愬己之冤也。”
三、语用特征
该词多用于书面语境,常见于文史评析领域。例如清代学者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批评:“肤受之愬,君子所必察”,强调对表面指控的审慎态度。现代汉语中,其近义词包括“诬告陷害”“含沙射影”等,但相较之下更强调“指控的肤浅性与急迫性”这一语义特征。
“肤受之訴”是“肤受之诉”的繁体写法,属于汉语成语,具体含义及用法如下:
词义
指谗言或与切身利益相关的诽谤。比喻因他人散布涉及自身利害关系的坏话而受到伤害。
出处
源自《论语·颜渊》:“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远也已矣。” 意为“像水浸润般的谗言和切身利害的诽谤,在你这里都行不通,可以称得上明智了”。
词性结构
例句
清代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回:“你想外国人又不是包龙图,况且又不懂中国话,自然中了他的‘肤受之诉’了。”
如需进一步了解成语背景,可参考《论语》原文或相关文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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