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五代史·李琪传》载, 唐 朝 大明宫 中的 紫宸殿 称閤,是天子于朔望日接见群臣的便殿(一说为前殿,见 宋 王溥 《唐会要·大明宫》)。后因以“伏閤”指朝臣俯伏閤下向天子奏事。《旧唐书·崔仁师传》:“会有伏閤上诉者, 仁师 不奏, 太宗 以 仁师 罔上,遂配 龚州 。” 宋 无名氏 《儒林公议》卷上:“时 孔道辅 为御史中丞, 范仲淹 居諫职,知不可以偏言夺,乃相举牵臺諫合入,伏閤拜疏。”
“伏合”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词语,其含义可从以下两个角度解析:
来源与场景
根据《新五代史·李琪传》及《唐会要·大明宫》记载,唐朝大明宫的紫宸殿被称为“合”(或“閤”),是皇帝在朔望日(初一、十五)接见群臣的便殿,部分文献称其为“前殿”。朝臣在此需俯伏于殿前行礼奏事,故称“伏合”。
文献用例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解释为“低头弯腰、屈服于人”的成语,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撑,可能是对原意的衍生或误读。历史上“伏合”特指朝仪礼节,并无贬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看相关古籍或高权威性历史研究资料。
伏合是一个普通话词汇,指的是两个或更多个人或团体通过讨论、商议等方式达成一致或统一的行为。
伏合的部首是人字旁,部首笔画为2;全字笔画为9。
伏合的字形来源于古代的象形字,最早的形态是两个人背靠背坐在地上,表示人们相互依附、相互团结的状态。
伏合的繁体字为「伏閤」。
在古代汉字中,「伏合」的写法较为复杂。例如,在《康熙字典》中,「伏合」的分解形态为「亻多几」。
1. 他们经过几轮讨论,最终伏合在一个方案上。
2. 我们需要通过伏合的方式来找到共同的利益点。
- 合作:指多个人或团体共同行动,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协作。
- 协商:指通过讨论或商议来达成一致意见。
- 一致:指多个人或团体的意见、行动完全相同或统一。
- 统一:指多个人或团体在观点、意见等方面的一致或统一。
- 分歧:指意见或观点上的不一致,出现分裂或分开的情况。
- 争吵:指双方或多方因意见不合而发生激烈的争执或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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