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制,定期通过考试铨选官员,凡达到标准的,朝廷给符并加盖“尚书吏部告身之印”于其上,谓之“告身”,又称符告。《新唐书·选举志下》:“然是时仕者众,庸愚咸集,有伪主符告而矫为官者,有接承它名而参调者,有远人无亲而置保者。”
“符告”是唐代官员铨选制度中的术语,指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后由朝廷颁发的正式凭证,具体解释如下:
符告即“告身”,是唐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后,由尚书吏部颁发的任职凭证。朝廷会在符上加盖“尚书吏部告身之印”,作为官员身份和职位的官方证明。
《新唐书·选举志下》提到,唐代官员数量庞大,导致选拔过程中出现“庸愚咸集,有伪冒资荫者”的现象,侧面反映了符告在官员身份核验中的重要性。
如需进一步了解唐代铨选制度或“告身”的实物形态,可参考《新唐书》或唐代出土文书。
《符告》是一个汉字词语,用来表示文告、奏章等官方文件的内容陈述。
《符告》的部首是“竹”和“言”,它的笔画数为13画。
《符告》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的官方文书制度,在旧时代,官员需要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或者请求指示时,会以书信的形式写成文件,称为“符”,而这些文件的内容通常被称作“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词汇逐渐发展成为代表一种正式的官方文件的意义。
繁体字形为「符告」。
在古代写法中,汉字《符告》的写法与现代写法略有不同。具体而言,字形的构造比较繁琐,筆劃的書寫方式上與現代有所不同。
1. 天子下令,颁发《符告》,命令各地官员依法办事。
2. 奏章经过官方的审批,最终成为《符告》向上级呈报。
符篆、告知、告别、告诫、符文、告白、告示
文告、公告、奏折、呈文
不告、不通、不报、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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