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祭祀。《史记·封禅书》:“ 杜主 ,故 周 之右将军,其在 秦中 ,最小鬼之神者。各以岁时奉祠。”《后汉书·桓晔传》:“ 赐 遣吏奉祠,因县发取祠具, 曄 拒不受。”
(2). 宋 代设宫观使、判官、都监、提举、提点、主管等职,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员等。他们只领官俸而无职事。因宫观使等职原主祭祀,故亦称奉祠。见《宋史·职官志十》。《宋史·道学传三·朱熹》:“詔以 熹 累乞奉祠,可差主管 台州 崇道观 。” 宋 陆游 《上书乞祠》诗:“上书又乞奉祠归,梦到湖边自叩扉。”
奉祠是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中的特殊称谓,其核心含义指官员因年老、疾病或政治原因退任后,被授予管理道教宫观或祭祀事务的虚职,以此保留官阶俸禄。该制度盛行于宋代,具有鲜明的历史特征和文化内涵。
从语义构成分析,“奉”字取《说文解字》“承也”之本义,含恭敬从事之意;“祠”字据《周礼·春官》郑玄注“祠,春祭也”,后引申为祭祀场所。二字组合既体现职务属性,又暗含礼仪规范。在制度层面,奉祠官虽无实际职掌,但需定期参与国家祭祀典礼,如《宋史·职官志》载“祠禄之官,大祠则赴执事”。
宋代奉祠制度包含多重社会功能:其一为优待老臣,如陆游曾以宝谟阁待制奉祠归里;其二作政治缓冲,朱熹因党争被差主管武夷冲佑观即属此例;其三维系士大夫阶层体面,苏轼《乞校正陆贽奏议进御札子》提及“奉祠之禄,犹愈于农亩”。该制度至明清逐渐式微,转为荣誉性头衔。
在文化语境中,“奉祠”常作为文人退隐的代称,范成大《石湖诗集》有“奉祠暂解青衫累,醉墨犹烦翠湿收”之句。现代汉语中,该词主要用于历史研究领域,指代特定职官制度。
“奉祠”一词在不同历史语境中有两层核心含义,需结合文献来源具体分析:
“奉祠”最初指履行祭祀职责,常见于秦汉文献。例如:
宋代发展出特殊含义,成为安置官员的职衔体系:
部分现代解释将“奉祠”引申为成语(如、4),强调对祖先/神灵的恭敬供奉。此用法在权威古籍中未见明确依据,可能是基于字义的现代扩展解读,需注意语境区分。
提示:若需具体文献案例或制度演变细节,可参考《宋史·职官志》《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史料。
傍妻背战便辞巧说变骇标梅不洁不列颠百科全书惨礉娼妓成冠赤乌槌牛出韵待刚典传奠礼典铺典学端线笃实分文不取绀碧赶缯船国论虹沴候伺极典藉子谨厉积暑局躅开裂控制论婪肆老疾廉蔺廪粟六学忙并猫虎头墨黑偏介欠欠丢丢融坚入品桑虞绳按神来神肖四饮通彻瓮天蠡海无命无生之学物议详确衔荷憸人闲牙磕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