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abolish;abondon;discard]∶取消,全部丢弃——主要用于法律,习惯,制度,传统
废除奴隶制
(2) [abrogate]∶宣布无效
军人集团正式废除了现行的宪法
废止;取消。《隋书·高祖纪下》:“又不悦诗书,废除学校,唯妇言是用,废黜诸子。” 周天度 《蔡元培传》第四章第二节四:“1919年他在北京大学进一步废止文、理科的科别……学长制也因之废除。”
废除(fèi chú),汉语动词,指通过权威行为彻底取消、废止原有的法律、制度、条约、权利或习俗等,使其失去效力或不再存在。其核心在于强制性、彻底性地终止某项既存的规定或状态。
基础释义
指依法或依职权取消、废止(法令、制度、条约等)。强调以正式手段使原有事物失效。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
字义分解
来源:《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法律与制度范畴
多用于描述对旧法规、不平等条约的正式废止(如:“废除封建土地制度”)。
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废除剥削制度”。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释义用例
历史与社会变革
常见于社会改革语境,如“废除科举制”“废除奴隶制”,体现进步性变革。
来源:《辞海》(第七版)上海辞书出版社
来源:《现代汉语同义词词典》商务印书馆
《史记·秦始皇本纪》:“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此处“废”已具“废止”之义,印证其历史用法。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综合定义:
“废除”是以权威力量彻底终止旧有制度或权利的法律行为,具有强制性与历史进步性,需通过正式程序实现。其语义强度高于一般性“取消”,专用于根本性变革领域。
“废除”是一个动词,指通过正式程序或法律手段彻底取消、终止某项制度、法律、条约、权利或规定等,使其不再具有效力。以下是具体解析:
例如:“2023年,该国议会通过法案,正式废除已实行百年的贵族世袭制。” 这里强调通过立法程序彻底终止一项传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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