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时捉拿盗贼的差役。《警世通言·金令史美婢酬秀童》:“ 江 南人説阴捕,就是北方叫番子手一般。”《醒世姻缘传》第六七回:“你穿着又不廝称,还叫番子手当贼拿哩!”参见“ 番子 ”。
“番子手”是明清时期对特定差役的称呼,其含义在不同文献中存在差异,但权威性较高的解释如下:
主要含义
指明清时期负责稽查、缉捕盗贼的官方差役,属于刑侦或治安人员。这一解释得到《警世通言》《醒世姻缘传》等古典文献的印证。例如《警世通言》提到:“江南人说阴捕,就是北方叫番子手一般”,说明其职能类似于现代的缉捕人员。
名称由来与职能
与其他称呼的关联
在文献中也称“番子”“番役”,属于同一职务的不同表述。例如《醒世姻缘传》提到:“还叫番子手当贼拿哩!”侧面反映其执行任务时的强制性。
需注意的争议解释
有少数现代来源(如)将其解释为“擅长种植番茄的人”,但此说法缺乏历史文献支持,且番茄传入中国的时间(明清)与“番子手”一词的早期用例存在矛盾,故不具权威性。
建议优先参考《汉语大词典》《警世通言》等古典文献释义,以官方差役的职能作为标准解释。
《番子手》是一个汉语词汇,指的是从事制作或修理番茄酱的人。这个词来源于民间对番茄酱操作的专业人士的称呼。
《番子手》这个词可以拆分为“番”、“子”和“手”三个部分。
番:部首为田,笔画为5。
子:部首为子,笔画为3。
手:部首为手,笔画为4。
《番子手》的繁体字为「蕃子手」。在古代汉字写法中,可能会有一些区别,但主要的结构和意思保持一致。
1. 他是一位熟练的番子手,在制作番茄酱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2. 这家酱料厂招聘番子手,要求有相关制作番茄酱的技能。
番子工、番子制作、番茄酱、制作等。
番茄酱工人、酱工等。
非番子手、非酱制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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