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越界销售茶叶的额外捐税。《宋史·食货志下六》:“ 孝宗 隆兴 二年, 淮东 宣諭 钱端礼 言:‘商贩长引茶,水路不许过 高邮 ,陆路不许过 天长 。如愿往 楚州 及 盱眙 界引,贴输翻引钱十贯五百文。如又过 淮北 ,贴输亦如之。’”
“翻引钱”是宋代针对茶叶越界销售征收的一种额外捐税,主要用于规范茶叶流通并增加财政收入。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背景
该税种出现于南宋孝宗隆兴年间(1163-1164年),主要针对持有“长引”(长期茶叶运销许可证)的商人。若商贩超出许可范围跨区域销售茶叶,需缴纳翻引钱作为越界经营的补偿。
征收规则
历史依据
据《宋史·食货志》记载,淮东宣谕使钱端礼曾提议通过征收翻引钱控制茶叶走私,同时增加国库收入。这一政策反映了宋代对专卖商品的严格管控。
补充说明:翻引钱属于宋代“茶引法”体系的一部分,通过经济手段限制茶叶流通范围,兼具市场调控与税收双重功能。类似制度也见于盐、酒等专卖品的管理。
翻引钱是指在经济贸易活动中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而进行的各种手段和行为,具体包括投机、炒作、洗钱等。
翻引钱的部首拆分是“钅”、“阝”、“业”,其中“钅”为金属部首,“阝”为阜部首,“业”为业部首。它的总笔画数为12画。
翻引钱这个词源于古代汉字,通过“阮(ruǎn)”和“钱(qián)”两个字的组合形成。在古代,阮是指一种货币单位,而钱是指铜制的小圆形货币。翻引钱则是指通过投机炒作这种货币来获利。
翻引钱的繁体字为「翻引錢」。
在古代,翻引钱的写法可能与现代稍有不同。因为古代汉字的演变和书写规范的变化,现代常用的简化字可能与古代写法有差异。具体古代写法的讨论需要深入研究书法和古代文献,这里无法给出具体的古代写法。
1. 他利用市场波动翻引钱,赚取了大笔的利润。
2. 这家公司涉嫌洗钱,涉及到的翻引钱数额巨大。
3. 别被翻引钱的诱惑所迷惑,要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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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炒作、套利、牟利
稳健、保守、谨慎、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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