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propriate] 言行恰到好处;恰当
话讲得很得体
语本《礼记·仲尼燕居》:“官得其体。” 孔颖达 疏:“体谓容体,谓设官分职,各得其尊卑之体。”原指仪容、服饰、举止等与身分相称。后以言行得当、恰如其分为“得体”。《旧唐书·吕元膺传》:“ 元膺 学识深远,处事得体,正色立朝,有臺辅之望。” 宋 洪迈 《容斋三笔·四六名对》:“则属辞比事,固宜警策精切,使人读之激卬,讽味不厌,乃为得体。” 周而复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八:“这两包东西拿在手里, 陶阿毛 感到合适而又得体。”
“得体”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dé tǐ”,主要含义是言行、举止或装扮等与身份、场合相称,表现出恰当、适度的分寸感。以下是详细解释:
词源
“得体”一词最早可追溯至《礼记·仲尼燕居》中的“官得其体”,原指官员的仪容、服饰、举止与其职位相称。宋代《宋史·岳飞传》中也有“小心恭谨、不专进退为得体”的记载,强调言行符合身份。
核心含义
指言行或仪态恰到好处,既不过分也不欠缺,如“话讲得很得体”(、)。现代用法还扩展到衣着、处事方式等,例如“服装剪裁得体”(、)。
言行得体
要求语言表达和行动符合情境与他人的感受。例如外交官“不卑不亢,语言得体”,或教师“处理矛盾得体,维护团结”()。
仪容得体
指穿着、打扮与身份、场合匹配,如“穿戴得体”强调服饰颜色、款式协调(、)。
处事得体
如《旧唐书》评价吕元膺“学识深远,处事得体”,体现对问题处理的分寸感(、)。
避免混淆“得体”与“迎合”。例如“吹嘘或浮夸”属于失当,而“如实告知”是得体表现。需根据具体场合调整言行,而非一味迁就他人。
如需更多例句或语境分析,可参考、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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