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贼的供辞。 元 虞集 《盗发亚父冢》诗:“盗发 亚父 塚,寳剑实累之。塚开寳气尽,狱吏书盗辞。盗言惟见寳,寧知 亚父 谁?”
"盗辞"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构词法和语用学角度解析:
基本释义
"盗"指非法占有或窃取,"辞"指言辞、文句。组合后表示窃取他人言论或文字的行为,多指剽窃、抄袭等违反学术或创作伦理的现象。例如《后汉书》中"剽窃盗辞"即强调对他人思想成果的侵占行为(参考《汉语大词典》第3卷)。
词源发展
该词最早见于东汉文献,如王充《论衡》"饰伪辞以盗名",指通过篡改言辞获取不正当利益。唐代《艺文类聚》将其引申为通过虚假陈述掩盖真相的狡辩,如"盗辞以蔽罪"(参考《古代汉语辞典》中华书局版)。
现代语用特征
在法学领域特指伪造或篡改证据链中的文字材料,如合同诈骗案件中的虚假条款(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语言学》课题报告)。当代语言学家王宁指出,该词在知识产权保护语境中具有特殊警示价值(《现代汉语规范问题研究》,商务印书馆)。
“盗辞”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存在差异,需结合权威来源综合解读:
根据汉典等权威资料,“盗辞”指盗贼的供辞,即盗窃者在审讯中提供的口供或陈述。该词最早见于元代虞集的《盗发亚父冢》诗句:“冢开宝气尽,狱吏书盗辞”,描述盗墓者被审问时的供词记录。
构词分析
文献用例
元代虞集诗中通过“盗辞”揭露盗墓者只关注财物,却不知历史人物亚父(范增)的文化价值。
部分非权威来源(如)将其解释为“抄袭他人文章”,但该释义缺乏古籍依据,可能是与“剽窃”“盗用”等概念混淆所致。建议以《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为准。
适用于历史文献、司法文书等语境,描述古代盗案中的审讯记录。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多作为古语词出现。
提示:若需查询更多古籍用例,可参考《全元诗》或《汉语大词典》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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