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拷打。 元 关汉卿 《四园春》第二折:“我那里捱的这等打拷?我招了罢,是我杀了他家梅香来。”《元典章·户部四·田长宜强收嫂》:“次唤 田五儿 将妇两手捉拏,亲行用棍打拷。”
“打拷”是一个汉语词语,其核心含义是拷打,具体解释如下:
如需更多例句或历史用例,可参考、4、6等来源。
《打拷》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指的是使用鞭子或者其他工具进行鞭打、凌虐的刑罚。
《打拷》的拆分部首是“手”和“木”,部首手意味着与手有关,部首木意味着与木制的工具有关。此外,《打拷》总共有10画。
《打拷》最早出现在明代文献中,当时用来指刑罚之一的鞭打。《中国法制通史》一书中提到,自古以来,《打拷》一词常用于刑讯逼供。
在繁体字中,《打拷》的写法也类似,只是字体形状稍有变化,例如「打拷」。
在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中,《打拷》的形状也有所不同。例如,汉字“打”在金文中写作「」,在隶书中写作「」,在篆书中写作「」。汉字“拷”在金文中写作「」,在隶书中写作「」,在篆书中写作「」。
1. 他因盗窃罪被判处五十下的打拷刑。
2. 在古代,打拷是一种常见的刑罚手段。
1. 打檑:指用槌或者其他工具敲击石块的动作。
2. 投拷:指投入拷打,形容受到严重的鞭打。
1. 鞭笞:用鞭子抽打。
2. 杖责:使用木棍进行惩罚。
1. 赎罪:指通过赎金、劳动等方式来偿还罪过,以免遭受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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