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spicuous] 〈方〉∶碍眼,看不顺
(1).目光所及。 元 吴莱 《夕乘月渡荆门闸》诗:“初更渡 荆门 ,触眼舟楫乱。” 清 陈维崧 《倒犯·秋日云臣斋头同大士展故友蒋瞻武遗墨感赋》词:“触眼见,官奴数行。《韭花》遗蹟,零紈碎墨,秋光映碧。”
(2).显眼;引人注目。《儿女英雄传》第九回:“这三千金,通共也不过二百来斤,怕带不了去;但是东西狼犺,路上走着,也未免触眼。”
(3).看不顺眼。《荡寇志》第一○四回:“ 蔡京 又説:‘总为 郭盛 一案,提动天怒,所以我们这边十分触眼,转显得 陈希真 那边十分凑趣。’”
触眼是一个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构词法和实际用法两个层面解析。从词素构成看,“触”指接触、碰撞,“眼”指视觉器官,组合后字面义为“刺激视觉的接触感”。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触眼被定义为“事物形态或色彩对比强烈,引起视觉不适的现象”。
实际运用中该词存在两重引申义:其一指具体视觉冲击,如《汉语大词典》引证宋代文献“丹楹刻桷,触眼皆朱”,形容建筑色彩的强烈视觉刺激;其二用于抽象语境,如《当代汉语词典》收录的“这些标语触眼得很,让人无法忽视”,表达事物因突兀性引发心理层面的不悦感。
在语法功能上,触眼主要作谓语和定语。作谓语时多带程度补语,如“广告牌红得触眼”;作定语时需加结构助词,如“触眼的涂鸦破坏了墙面美感”。该词的贬义色彩在《新华成语词典》中被特别标注,提示使用者需注意语境适配性。
“触眼”是一个汉语词汇,在不同语境中有多层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目光所及
指视线所接触到的事物,强调视觉的直接感知。
例句:
显眼、引人注目
形容事物明显突出,容易引起注意。
例句:
看不顺眼
方言中表示对某事物感到碍眼或反感。
例句:
如需更多例句或古籍出处,可参考汉典、沪江词典等来源。
拔本塞源背羣不到头采求昌兴充伙崇祀串访当道撅坑惮恐盗帅殿脚钓人贩夫贩妇蜚黄腾达规礼瑰琦横竪洪雅黄齑白饭江城梅花引鹣蟨角酒颉皇金刚石箐鸡经传酒幔告存珂雪灵盒落场谩尔密办末尘内厅念念有词牛腰葩华炮食皮匠品章婆婆嘴潜鹄千里蒓羹乳茶生墓审拟史胥松手梭发贪鄙螳螂听候体用桐棺闻家笑恰狎邪袭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