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玉玫瑰的别名。《汉书·司马相如传》:“其石则赤玉、玫瑰。” 唐 颜师古 注:“ 晋灼 曰:‘玫瑰,火齐珠也。’火齐珠,今南方之出火珠也。”
出火珠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从构词结构看,"出火"指生火、取火的行为,"珠"则指圆形的宝石或珍贵之物,二者组合后多用于描述古代传说中能生火或与火相关的灵物。该词在《说文解字》中虽无直接记载,但《淮南子·天文训》提到"阳燧取火"的记载可作旁证,这类取火工具常与珠类器物产生联想。
唐代文献《酉阳杂俎》曾记载西域进贡"火玉"能"积日燃鼎",清代《格致镜原》亦收录"火珠照室"的典故,均指向古人将特殊矿石与火属性结合的认知。现代《汉语大词典》将"火珠"单独释为"可反射光热的圆珠",而"出火珠"更强调其动态取火功能,多见于地方志中对古建筑避火装饰物的描述,如北京故宫太和殿屋脊的螭吻所含宝珠即被民间称为"镇火珠"。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多出现于民俗学研究及古文献注解领域。其文化意象常与道教法器、风水镇物相关联,承载着中国古代对火崇拜与器物象征的双重认知体系。
“出火珠”是一个古代文献中出现的词语,其含义和文化背景可综合如下:
“出火珠”是美玉玫瑰的别名,特指一种名为“火齐珠”的宝石。根据《汉书·司马相如传》记载,玫瑰(即火齐珠)与赤玉并列,被描述为珍贵的石材。唐代颜师古在注释中进一步说明:“火齐珠,今南方之出火珠也”,表明“出火珠”是唐代对火齐珠的别称。
该词最早见于《汉书·司马相如传》中“其石则赤玉、玫瑰”的记载,晋灼注“玫瑰,火齐珠也”,而颜师古则将其与“出火珠”关联,反映了古代对宝石名称的演变。
火珠(包括出火珠)在古代文化中常被赋予象征意义。例如,火珠传说中能带来光明与希望,被视为珍贵事物或人才的代名词。此外,火珠在文学作品中常与烈火、珍宝等意象结合,如“火珠烈火熊熊”的描述,强化了其神秘与珍贵属性。
根据注释,“出火珠”特指南方出产的火齐珠,可能暗示其产地或流通范围。唐代文献中强调“南方之出火珠”,说明该宝石在当时具有地域特色。
现代汉语中,“出火珠”已非常用词汇,主要用于古籍研究或特定文化讨论。其组词形式(如“火珠”)偶尔出现在文学创作或成语中,例如“珠联璧合”的扩展用法。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古籍原文或文化背景,可参考《汉书》及唐代注释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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