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驳斥。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一分第五章:“经中于此四行,斥驳之极详。”
“斥驳”是一个汉语复合词,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详细解释:
斥驳(拼音:chì bó)指在反驳他人观点时,不仅进行逻辑或事实上的否定,还带有明确的指责意味。例如:“斥驳谎言”“斥驳谬论”。该词强调在否定对方言论的同时,表达对错误观点的批评态度。
组合后,“斥驳”融合了“指责”与“辩驳”的双重含义,语气较普通“反驳”更强烈。
书面语境:多用于正式场合或书面表达,如学术讨论、司法文书等。
例句:
“父台从来听案,就如此审事的么?不敢用刑拷问,何以连申斥驳诘,皆不肯开口呢?”(出自、)
搭配对象:常针对错误言论、观点(如“谎言”“谬论”)进行否定和批评。
通过综合多个来源可知,“斥驳”是兼具否定与批评的复合动词,适用于严肃语境,需根据表达意图选择使用。
斥驳是指对某种观点、言论或理论进行批驳、否定或反驳。
斥驳的拆分部首是斤和马,其中,斤是事物的名称部首,表示与事物有关;马是表示动物的部首,表示与动物有关。
斥驳的总笔画数是18画,斤的笔画数为2画,马的笔画数为10画,斤和马分别拆分对应的笔画数为:斤(1画)+斤(1画)+马(10画)+斤(1画)+马(10画)= 2画 + 10画 + 1画 + 10画 = 18画。
斥驳一词源于古代的《左传·庄公四年》,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中为「斥駮」。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中,斥驳被写作「斥駮」。其中,駮是指驳斥、否定。
1. 他对那种观点进行了有力的斥驳。
2. 这篇文章通过逻辑论证进行斥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斥责、驳斥、反驳、抨击
驳斥、否定、批驳、反驳、抨击
认同、接受、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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