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的机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机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目标是加快住房建设,20世纪末使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指中国政府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福利性住房分配模式逐步转变为市场化、社会化供应体系的系统性政策调整。这一改革以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为核心目标,通过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实现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与资源配置的优化。
从政策演变角度看,改革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4-1998年)以《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为标志,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第二阶段(1998-200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全面停止实物分房,确立商品房市场主导地位;第三阶段(2007年至今)通过《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等文件,构建包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多维度的住房保障体系。
该改革包含四项核心机制:1)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求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存专项住房基金(来源: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2)商品房市场化交易体系,建立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和产权登记制度(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保障性住房制度,通过土地划拨、财政补贴等方式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文件);4)住房信贷金融支持,形成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并行的融资模式(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规章)。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改革实施以来,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78年的6.7平方米提升至2020年的39.8平方米,住房自有率超过90%。这种制度转型既保持了公有制土地制度特征,又实现了住房资源配置方式的根本转变,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双轨制供给模式。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将传统福利性住房制度转变为市场化、社会化的新型住房体系。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传统城镇住房制度以国家统包、无偿分配、低租金、无限期使用为特点,存在资金回收困难、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改革始于1980年邓小平关于住房商品化的讲话,目标是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住房制度。
改革解决了传统制度资金不可持续的问题,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发展,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同时通过公积金等制度增强了住房保障能力。
房改中出现的“房改房”具有特殊性,职工可通过工龄折算等优惠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购得,但交易时需补交土地收益。
如需了解具体政策文件或区域差异,可进一步查阅《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等原文(参考、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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