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城池和祭地神的土坛。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渭水》:“太上皇思东归,故象旧里,制兹新邑,立城社,树枌榆。”
(2).代指城镇。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梅女》:“自此二女频来,笑声常彻宵旦,因而城社悉闻。” 陈毅 《过黄泛区书所见》诗:“川原水洗,城社荒落,满目凄凉。”
(3).指邦国。《后汉书·宦者传·曹节》:“ 华容侯 朱瑀 知事觉露,祸及其身,遂兴造逆谋……因共割裂城社,自相封赏。”
(4).喻靠山(含贬义)。 唐 李邕 《又驳韦巨源谥议》:“託城社之固,乱皇家之基。”《旧唐书·薛存诚传》:“僧 鉴虚 者,自 贞元 中交结权倖,招怀赂遗,倚中人为城社,吏不敢绳。”《旧五代史·梁书·太祖纪二》:“中官视 胤 眥裂,以重赂甘言诱藩臣以为城社。”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一》:“行魘法者皆有邪神为城社,辗转撑拄,狱不能成。”参见“ 城狐社鼠 ”。
“城社”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汉语词汇,其具体含义需结合语境理解。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原始含义
指城池和祭祀土地神的祭坛。例如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提到“立城社,树枌榆”,描述古代城市建设的象征性设施。
代指城镇或邦国
比喻义(含贬义)
指政治或社会中的靠山、势力庇护,例如古代文献中“自相封赏”的语境下使用。
现代延伸用法
部分现代语境中可指城市社区(如“水晶城社区”),但此用法较少见且需结合具体上下文。
注意:古代文献中的“城社”多与政治、地理相关,现代使用需谨慎区分具体语境。若需进一步考据,可参考《水经注》《聊斋志异》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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