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指依原刻本影写而后上板重刻,后亦泛指翻印。 明 杨慎 《丹铅总录·史籍·管子注》:“《管子》旧有注,近世翻刻者,谬为大言,强作解事,尽删去之。” 清 周亮工 《书影》卷二:“为正一字, 坡公 当九泉相赏。故多恨翻刻讹书及矮人妄注。” 鲁迅 《书信集·致郑振铎》:“ 老莲 之《水浒图》,久闻其名,而未一见。 日本 所翻刻者,系别一 明 人作。”
翻刻是古籍版本学中的专业术语,指在原版书籍基础上重新刻制印版的复制行为。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定义,翻刻特指"依照原有版本重新刻制印版"的工艺过程,其核心特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于现存版本进行复刻,二是使用传统雕版或木活字技术,三是为了保存文献或扩大传播而进行的非营利性复制。
在版本鉴定领域,翻刻本与影刻本、重刻本存在本质区别。中国国家图书馆古籍保护中心指出,翻刻本的版式、行款与原版保持一致,但字体风格和刀法细节会因刻工不同而产生差异。这种工艺常见于明清时期,例如明代翻刻的宋版《史记》,虽保留原版行格,但笔划更为方正刚硬,具有典型的明刻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权威机构对翻刻行为的评价存在两面性:一方面,故宫博物院文物研究部认为翻刻有效延续了珍稀古籍的生命力,如清乾隆年间翻刻的《四库全书》珍本;另一方面,过度翻刻可能导致版本源流混乱,因此现代古籍修复强调"原刻优先"原则。
“翻刻”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古代书籍的复制和传播方式。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翻刻指根据原版书籍进行抄录或刻印的过程。具体来说,即按照原有版本重新雕版并印刷,常见于古代文献的复制。
翻刻需先对原版进行影摹(描摹原版内容),再重新上版雕刻,最后印刷。这种方式要求高度还原原版内容,但也可能因技术差异导致版本讹误。
如今“翻刻”也可泛指对已有作品的复制或再版,但需注意与“盗版”的区别,前者更强调工艺复原,后者侧重非法复制。
如需更全面的古籍版本知识,可参考《丹铅总录》等文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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