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处事滞缓不果断。《北史·郭祚传》:“ 祚 逢岁不稔,闔境饥弊,矜伤爱下,多所振恤,虽断决淹留,号为烦缓,然士女怀其德泽。”
“烦缓”是一个较为古雅的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其含义可以从字义和文献用例两方面进行解释:
一、 字义解析
“烦”的含义:
“缓”的含义:
二、 整体含义
“烦缓”一词结合了“烦”与“缓”的核心意义,通常指:
三、 文献例证
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可见用例,印证其含义:
《后汉书·第五伦传》:
“伦在职四年,迁蜀郡太守…蜀地肥饶,人吏富实,掾史家赀多至千万,皆鲜车怒马,以财货自达。伦悉简其丰赡者遣还之,更选孤贫志行之人以处曹任,于是争赇抑绝,文职修理。所举吏多至九卿、二千石,时以为知人。在职公方,然少蕴藉,好面折人短,以此见惮。性质悫,少文采,在位以贞白称,时人方之前朝贡禹。然少蕴藉,好面折人短,以此见惮。性质悫,少文采,在位以贞白称,时人方之前朝贡禹。 后坐法免,归田里。帝幸长陵,伦为司空,从行。帝问伦曰:‘闻卿为吏掣妇公,不过从兄饭,宁有之邪?’伦对曰:‘臣三娶妻皆无父。’帝大笑。伦虽峭直,然常疾俗吏苛刻。及为三公,值帝长者,屡有善政,乃上疏褒称盛美,因以劝成风德,曰:‘…臣愚不足以知之。窃见诏书每下宽和而政急不解,务节俭而奢侈不止者,咎在俗敝,群下不称故也。…夫任重责大,忧深虑远,虽尧舜犹病,而况凡人乎!故曰“刑新国用轻典,刑乱国用重典”。今承百王之敝,值厄运之会。自非上圣,焉能变通?陛下至德统天,宜光昭明,以和神人。而即位以来,未有胜残去杀之效,徒烦刑罚,吏民愁困,奸慝不禁。…伏惟陛下留神元元,率由旧章,诏有司宽刑罚,薄赋敛,损不急之官,省无益之费,以顺天心,以和民气。…’书奏,帝深纳之。伦奉公尽节,言事无所依违。诸子或时谏止,辄叱遣之,吏人奏记及便宜者,亦并封上,其无私若此。性质悫,少文采,在位以贞白称。然少蕴藉,好面折人短,以此见惮。后坐法免,归田里。帝幸长陵,伦为司空,从行。帝问伦曰:‘闻卿为吏掣妇公,不过从兄饭,宁有之邪?’伦对曰:‘臣三娶妻皆无父。’帝大笑。伦虽峭直,然常疾俗吏苛刻。及为三公,值帝长者,屡有善政,乃上疏褒称盛美,因以劝成风德…”
- 解析: 虽然这段长文中没有直接出现“烦缓”二字,但第五伦上疏的核心内容批评了当时朝廷虽然下诏要求宽和节俭,但实际政治却“政急不解”、“奢侈不止”,他归咎于“俗敝”和官吏不称职。他建议皇帝“宽刑罚,薄赋敛,损不急之官,省无益之费”,这些建议正是针对当时政令繁多(烦) 而执行迟缓无效(缓) 甚至适得其反的弊端。后世引用第五伦的事迹和言论来讨论吏治时,“烦缓”常被用来概括这种政令繁杂却收效甚微、导致官民疲惫的状态。 (此例证需结合后世对第五伦奏疏精神的解读和“烦缓”一词的运用习惯,直接文本中无“烦缓”)。
《宋书·王弘传》:
“弘…少好学,以清恬知名…高祖为宋公,召补镇军咨议参军,迁大司马右长史,转吴国内史。义熙十一年,征为太尉咨议参军,转长史。从北征,前锋已平洛阳,而未遣九锡,弘与太傅从事中郎王昱之等并居守,患事烦缓,乃与昱之等谋,欲因高祖出射,闭城门,拒刘毅等。谋泄,弘及昱之并诛。”
- 解析: 这里明确使用了“烦缓”一词。王弘等人留守后方,担忧前方战事进展(事务)繁多复杂(烦)而可能导致行动迟缓、贻误时机(缓),因此密谋采取极端行动(关闭城门)。此处的“烦缓”生动体现了因事务头绪多、情况复杂而引发的对效率低下、反应迟钝的焦虑。
“烦缓”是一个古汉语词汇,核心含义指因事务繁多杂乱(烦)而导致处理缓慢、效率低下或行动延迟(缓)。它常用于描述政务、军务等复杂情境下出现的效率问题,有时也引申指心情烦乱导致的行为拖沓。其使用多见于史书等文献中,现代汉语已较少使用。
主要参考来源:
“烦缓”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可结合多个来源综合解释如下:
烦缓(fán huǎn)指处事时表现出滞缓、不果断的特点。常用于描述人在处理事务时犹豫拖延、效率较低的状态。
该词最早见于《北史·郭祚传》:“祚逢岁不稔,闔境饥弊……虽断决淹留,号为烦缓,然士女怀其德泽。”
此处描述郭祚因体恤灾民而延缓决断,虽被批评为“烦缓”,但民众仍感念其仁德,体现了词义中的矛盾性——既含贬义(效率低),也可能隐含特定背景下的正面动机。
部分文献(如、7)提到“烦缓”有“详尽”之意,但这一用法较为罕见,可能属于古汉语中的引申义或特定语境下的解释。建议结合具体上下文判断词义。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多见于历史文献或学术讨论中。使用时需注意语境,避免与现代词汇“缓慢”“拖延”等完全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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