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ng Bao] (1668—1749) 清江南桐城(今安徽省桐城县)人。徙居江宁(今南京市江宁县)。字凤九,号灵皋,晚年号望溪。为清散文家和文学理论家。圣祖康熙间进士。曾因戴名世《南山集》文字狱案牵连入狱,后得赦。高宗乾隆间命入直南书房,擢礼部侍郎、三馆总裁。后因事落职辞官归乡。主张学习《左传》、《史记》等先秦两汉散文和唐宋古文家韩愈、欧阳修等人作品。讲究义法,要求语言雅洁,为“桐城派”创始人。所作散文多为经说及书序碑传之属。立论大抵本程、朱学说,宣扬封建礼教。著有《方望溪先生全集》
(1668-1749)清代散文家。字灵皋,号望溪,安徽桐城人。康熙年间进士。曾因戴名世案下狱,后官至礼部侍郎。桐城派创始者,讲究义法,注重雅洁。《狱中杂记》等篇较有名。有《方苞集》。
方苞(1668-1749),清代文学家,字凤九,号灵皋,晚号望溪,安徽桐城人。作为桐城派散文的奠基者,其名“苞”取自《诗经·大雅·生民》“实方实苞”,喻指草木初生、包裹待发之态,引申为学识涵养深厚、文风严谨之意。
从汉语词典释义角度,“方苞”一词可拆解为:
其文学贡献集中于提出“古文义法”理论,主张“言有物”与“言有序”统一,影响清代文坛二百余年。代表作品《狱中杂记》《左忠毅公逸事》被收录于《方苞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文中以史笔实录见长,体现“删汰繁辞,归于雅洁”的创作原则。
学术研究可参考《桐城派三祖年谱》(安徽大学出版社,2015年),该书系统梳理方苞与姚鼐、刘大櫆的师承脉络,佐证其“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在韩欧之间”的历史定位。
“方苞”一词在汉语中有两层主要含义,分别指代成语和清代文学家,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解释:
指事物初露端倪或初步显露出来的状态,常用于形容尚未完全展现全貌的事物。
使用场景:
多用于文学或口语中,描述自然现象、社会趋势或创作灵感的萌芽状态,例如:“改革初见成效,如方苞待放。”
身份:
方苞(1668-1749),字灵皋,号望溪,清代著名散文家、桐城派创始人之一,与姚鼐、刘大櫆并称“桐城三祖”。
生平与成就:
“方苞”既可形容事物初现的形态,也指向一位推动清代散文发展的文学大家。需根据语境区分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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