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垜集”。谓以垛兵法征兵。《明史·兵志四》:“ 明 初,垜集令行,民出一丁为军,卫所无缺伍,且有羡丁。” 吴晗 《朱元璋传》第五章二:“卫所的兵源有四种:一种是从征……一种叫垛集,即征兵。”
垛集(duǒ jí)是明清时期特有的一种兵役制度,指将民户按人口或田产分组,轮流承担军户义务的征调方式。《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按户分派,轮番充役”的军事组织形式。该制度源自明初,核心内容包含以下三方面:
户籍编组原则
以三至五户为一“垛”,每垛需出一丁服兵役,其余为“贴户”负责提供军装、路费。《中国历史大辞典》记载,明洪武年间规定“三户为一垛,正户充军,贴户助饷”,体现赋役均摊特性。
军事与经济双重属性
《明史·兵志》载垛集兼具“兵出于农”与“赋役相兼”特点,既满足军队员额需求,又通过贴补制度维系农业生产。清初史学家谈迁在《国榷》中评述该制度“寓兵于垛,不废耕战”。
社会影响与演变
《中国社会经济通史》指出,明代中后期因土地兼并导致贴户逃亡,嘉靖年间逐渐被募兵制取代。清雍正朝修订《户部则例》时,垛集制已完全废止,仅作为历史术语留存于典章文献。
“垛集”是一个历史术语,主要与古代军事制度相关,尤其在明朝时期具有特定含义。以下是详细解释:
垛集(duǒ jí)指明朝初期采用的一种征兵制度,即通过“垛兵法”强制征调民户参军,每户需出一名丁壮加入卫所军队。该制度旨在保障军队兵源充足,属于卫所兵制的组成部分。
制度起源
明代卫所制度下,兵源主要分四种:从征、归附、谪发和垛集。垛集作为强制征兵手段,要求民户按户籍比例出丁,如《明史·兵志四》记载“民出一丁为军”,确保卫所兵员稳定。
运作特点
通过户籍登记强制征丁,征集的士兵需世代为军,形成“军户”,导致军籍与民籍分离。这一制度在明初有效解决了兵员短缺问题,但也因赋役繁重引发后续社会矛盾。
部分词典(如)将“垛集”解释为“物品堆积成堆”,但此释义缺乏权威历史文献支持,可能是现代对“垛”字(指堆积)的引申误解。从多数史料看,“垛集”的核心含义仍指向明代征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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