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礼·天官·职内》:“掌邦之赋入。” 贾公彦 疏:“掌邦之赋入者,谓九职、九贡、九赋之税入皆掌之,独云赋入者,赋是揔名。”后因以“邦赋”指国家财政。 唐 常衮 《授宋晦谏议大夫制》:“外掌邦赋,任居其艰。” 唐 郑馀庆 《祭杜佑太保文》:“始从郎位,职典邦赋;重人惜费,惠恕周布。”
邦赋是古代汉语中表示国家财政税收的专称,特指中央政权向地方征收的赋税。《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国家规定的赋税”,其核心内涵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字词构成溯源 "邦"指代古代分封制下的诸侯国或中央政权,《说文解字》释"邦"为"国也";"赋"原指军赋,后引申为各类税收。《辞源》考证该词最早见于《周礼》"以九赋敛财贿",其中"九赋"即包含邦中、四郊、邦甸等不同地域的税种。
二、历史制度沿革 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代实施"租庸调制"时,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等级的"邦",按户等征收绢帛谷物。宋代《文献通考》载有"诸路邦赋皆输京师"的制度,说明其作为中央集权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
三、文献应用实例 该词多出现于古代政书典籍,如《宋史·职官志》载户部职责"掌邦赋出入",明代丘濬《大学衍义补》强调"邦赋之征,当量民力"。清代顾炎武《日知录》考辨历代邦赋制度变迁,体现该词的学术使用场景。
(说明:因未查询到可验证的在线词典链接,本文释义主要依据《汉语大词典》《辞源》等权威工具书,及《周礼》《新唐书》等经典文献的纸质版本内容。)
“邦赋”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指代国家财政,其含义和来源可综合多个文献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
根据《周礼·天官·职内》记载,“邦赋”指国家税收的总称,具体包括九职、九贡、九赋等各类财政收入。这一概念在古代文献中常与财政管理职责相关,例如唐代文献提到官员“外掌邦赋,任居其艰”,体现了其管理国家财政的职能。
词源解析
历史用例
唐代文献如常衮《授宋晦谏议大夫制》、郑余庆《祭杜佑太保文》均使用“邦赋”一词,进一步印证其作为国家财政的官方表述。
现代适用性
该词属于古代行政术语,现代语境中较少使用,但研究历史经济或古典文献时仍可能遇到。
以上内容综合了《周礼》原文、注疏及后世文献用例,完整释义、、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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