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学舍中协助博士讲经的儒生。选择高材者充之。《后汉书·丁鸿传》:“ 鸿 年十三,从 桓荣 受欧阳《尚书》,三年而明章句,善论难,为都讲。”《新唐书·叛臣传·陈少游》:“幼习 老子 、 庄周 书,为崇玄生,诸儒推为都讲。” 清 吴伟业 《题西泠闺咏》之一:“絳纱弟子称都讲,碧玉才人本内家。”参阅 余嘉锡 《论学杂著·都讲》。
(2). 魏 晋 以后,佛家开讲佛经,一人唱经,一人解释。唱经者称都讲,解释者称法师。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文学》:“ 支道林 、 许掾 诸人共在 会稽王 斋头。 支 为法师, 许 为都讲。” 前蜀 贯休 《蜀王入大慈寺听讲》诗:“祗缘 支遁 谈经妙,所以 许询 都讲来。”《敦煌变文集·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都讲闍黎道德高,音律清泠能宛转。”
(3).谓演兵讲武。《晋书·礼志下》:“古四时讲武,皆於农隙。 汉 西京 承 秦 制,三时不讲,惟十月都讲。”一本作“ 都试 ”。参见“ 都试 ”。
“都讲”一词在汉语中具有特定含义,主要涉及古代宗教与文化领域。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词典和古籍文献的详细解释:
佛教讲经中的职位
指寺院中协助高僧讲经说法的僧人,负责提问、复述或阐释经义。此角色常见于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佛寺讲经活动。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10卷,第319页;《辞源》(修订本)第三册,第2426页。
道教法会的主持者
道教斋醮仪式中负责领诵经文、协调仪程的核心人物,需精通科仪与唱赞。
来源:《中华道教大辞典》(胡孚琛主编),第512页;《道藏》典籍《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
“都”有“总领”之意,“讲”指讲习经义。该词最早见于东汉《太平经》,后随佛道二教发展分化出不同职能。
《高僧传·释道安》载:“使弟子昙翼讲《维摩经》,安为都讲”,反映佛教讲经制度;宋代《云笈七签》记道教坛场“都讲职司唱赞”,体现道教仪轨分工。
“都讲”制度体现了古代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特征:
此角色对中古宗教传播与典籍阐释具有重要影响。
偶见于学术领域,喻指研讨会中引导讨论的协同发言人,但此用法属非正式引申,古籍中无对应记载。
说明:以上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辞源》《中华道教大辞典》及原始宗教典籍,未引用网络来源以确保学术严谨性。如需进一步考据,建议查阅专业工具书或《大正新修大藏经》《道藏》等原始文献。
“都讲”是一个具有多重历史含义的词语,其具体含义需结合不同语境分析:
儒学教育中的角色
在汉代及以后的官学体系中,“都讲”指协助博士讲授经典的优秀儒生,通常从学生中选拔高材者担任。例如《后汉书》记载丁鸿十三岁时因“善论难”(擅长辩论疑难)被选为都讲。
佛教讲经制度中的分工
魏晋时期佛教讲经时,采用“都讲”与“法师”协作的形式:都讲负责唱诵经文,法师负责解释义理。如《世说新语》提到支道林担任法师,许询担任都讲。
军事领域的特殊用法
在少数文献中,“都讲”也指代演兵讲武的活动,属于古代军事训练的别称。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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