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各据一面而战。《公羊传·桓公十年》:“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 何休 注:“偏,一面也。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竹林》:“《春秋》之书战伐也,有恶有善也。恶诈击而善偏战,耻伐丧而荣復讎;奈何以《春秋》为无义战而尽恶之也!”
偏战是古代军事术语,指双方约定时间、地点后列阵进行的正面作战,区别于突袭或伏击等非对称战术。其核心特征为公开宣战、阵地对决,体现先秦战争中的礼制规范。
《春秋》经传中的定义
最早见于《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记载宋楚泓水之战:“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此战宋襄公坚持待楚军列阵完毕方开战,被后世视为“偏战”的典型——即双方在约定条件下进行阵地对决。东汉经学家何休在《春秋公羊传解诂》中明确释义:“偏,一面也。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
军事礼制内涵
先秦“偏战”受周礼“军礼”约束,要求作战双方遵守“不重伤(不伤害伤员)、不擒二毛(不俘虏老者)、不鼓不成列(敌方未列阵不进攻)”等原则,体现贵族战争的仪式性与规范性。《司马法·仁本》载:“古者逐奔不过百步……军旅以舒为主”,反映其强调程序正义的特性。
《汉语大词典》释义
现代权威辞书界定为:“指双方各据一面,公开鸣鼓交锋的正规作战形式”,强调其与“诈战”(奇袭、诡计)的对立性(《汉语大词典》第1卷,第1583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历史语境中的实践
春秋时期著名战例如城濮之战(晋楚)、邲之战(晋楚)均属偏战模式。学者黄朴民指出:“偏战是车战时代的产物,依赖开阔地形与车阵调度,随着战国步骑兵野战兴起逐渐式微”(《中国军事通史·春秋军事卷》)。
主要参考资料:
“偏战”是一个源自古代汉语的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存在差异,需结合文献和用法具体分析:
古代战争形式
指双方约定时间、地点,各据一面进行正面交战,不使用诈术。这种形式强调“结日定地,鸣鼓而战”的规则性,与偷袭或诡诈战术相对。例如《公羊传·桓公十年》记载:“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何休注解“偏”为“一面”,即双方分据阵地作战。
可能的误解延伸
现代部分词典(如)将其解释为“偏袒一方,不公正地争斗”,可能是对“偏”字的误读。实际上,在古籍中“偏”多指“单侧”或“一面”,而非偏私。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公羊传》《春秋繁露》等古籍原文(来源:、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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