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的意思、不动产登记的详细解释
不动产登记的解释
不动产登记是《************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落地实施。
词语分解
- 登记的解释 载入正式记录在名单上登记详细解释把有关事项或东西登录记载在册籍上。 明 李颐 《条陈海防疏》:“兵部量发马价,於 密 、 蓟 、 永 三道,每道二万两,听专备前项买马造器及海防杂办一应必需之物,详
网络扩展解释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一、基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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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含义
通过法定程序,将土地、房屋、海域等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内容及变动情况记录于统一登记簿,具有物权公示效力。
示例:房产交易后需办理转移登记,新业主信息才会被官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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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性质
属于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单纯的行政管理行为。学界存在三种学说:行政行为说、民事行为说、双重属性说,但实务中更强调其司法属性。
二、登记范围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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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权利类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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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登记类别
- 权属登记: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 辅助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 特殊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
三、核心作用
- 物权保护
明确权利归属,防止权属纠纷,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 交易安全保障
通过公示物权状态,降低不动产交易风险。
- 行政效能提升
统一登记制度简化流程,便于政府监管和数据整合。
四、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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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生效主义
不动产物权变动(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需经登记方生效,未经登记一般无法律效力。
例外:如继承等法定情形可不登记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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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真实性原则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内容具有法律推定效力,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
五、实务要点
- 登记机构职责:查验材料、询问申请人、如实记载信息。
- 登记簿唯一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具有唯一编码。
如需了解具体登记流程或材料要求,可参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或咨询当地登记机构。
网络扩展解释二
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等不动产进行登记,以确认其权属和其他相关事实的手续。这个词可以拆分为“不动产”和“登记”两个部分。
“不动产”一词中,“不动”指的是不移动、不易变的意思,“产”指的是财产、所有权的意思。可见,“不动产”即指的是不易变的财产或所有权。
“登记”一词中,“登”指的是记录、记载的意思,“记”则表示记录的动作。因此,“登记”指的是将相关信息记录或记载下来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一词的来源比较简单明了,就是将“不动产”和“登记”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而成的。
至于繁体字的写法,一般是“不動產登記”。
在古时候,对“不动产登记”这个概念进行表达的汉字写法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由于该词是现代法律术语,古时候并没有固定的写法。所以,在古代文献中可能找不到该词的确切写法。
以下是一个关于“不动产登记”的例句:
我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手续,现在正式成为这个房产的合法所有人。
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词汇有:
- 组词: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
- 近义词:土地登记、房地产登记等
- 反义词:动产登记(指对可移动财产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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