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punished for being related to or friendly with sb. who has committed an offence] 一人犯罪而株连他人
(1).一人获罪而株连他人。《新唐书·蒋乂传》:“故罪止 錡 及子息,无旁坐者。”
(2).见“ 旁座 ”。
“旁坐”是一个具有历史法律背景的汉语词汇,其含义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
指一人犯罪后,与其相关的亲属、朋友或同僚被连带处罚。这种制度体现了古代“连坐法”的特点,常见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刑罚体系中。例如《新唐书·蒋乂传》记载:“故罪止錡及子息,无旁坐者”,说明当时对株连范围的限制。
少数文献中,“旁坐”可通“旁座”,表示侧边的座位。例如、5提到“见‘旁座’”,但此用法较为少见。
可通过等来源进一步查阅古籍例证。
旁坐是一个汉字词语,通常指在坐椅或座位之外的地方坐下来。
旁坐的部首是“人”字旁。
旁坐共有8画。
《旁坐》一词最早见于《礼记·曲礼上》:“旁坐于草次。”表示在正式座次之外的地方坐下,体现尊重的一种举止。
旁坐的繁体字为「旁坐」。
古时候,旁坐的写法与现代基本一致,没有明显的变化。
1. 请旁坐一下,我马上为你准备茶水。
2. 由于座位有限,大家可以在后面旁坐。
旁观、坐立
旁听、旁听、旁听
正坐、正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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