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沙弥尼,尼姑。《佛母般泥洹经》:“有女沙弥三人,一人得不还道。” 唐 白居易 《龙花寺主家小尼》诗:“头青眉眼细,十四女沙弥。”
女沙弥(nǚ shā mí)是佛教术语,指未满二十岁、已受十戒但未受具足戒的出家女性修行者。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词源与定义
“沙弥”音译自梵语“śrāmaṇera”,意为“勤策男”,指依止比丘修学的少年僧人;“女沙弥”即女性对应称谓。根据佛教戒律,女性在七岁至二十岁间受十戒后即称女沙弥,属正式出家前的过渡阶段。此阶段需学习经典、持守戒律,为受具足戒成为“比丘尼”做准备 。
宗教地位与职责
女沙弥在僧团中需依止比丘尼师父生活,主要职责包括学习佛教仪轨、背诵经文、参与寺院劳务等。其身份强调“学法”而非“住持佛法”,故不可独立主持法事或收徒。据《四分律》记载,女沙弥需完成基础修行并年满二十岁,方可申请受具足戒 。
戒律要求
女沙弥须严守十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欲、不妄语、不饮酒、不涂饰香鬘、不歌舞观听、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不捉金银宝物。这些戒条旨在培养清净心性,为进阶修行奠定基础。戒律传承可追溯至南北朝时期《十诵律》的汉译文献 。
历史与文化演变
唐代《南海寄归内法传》记载,女沙弥制度随比丘尼僧团一同传入中国。宋代以后,因社会对女性出家的限制增多,女沙弥数量逐渐减少,现代汉传佛教中多以“沙弥尼”统称未成年出家女性,但教义上仍保留“女沙弥”作为戒律阶段的专称 。
参考资料来源
“女沙弥”是佛教用语,指初出家受十戒的年轻女性修行者,即“沙弥尼”(梵语Śrāmaṇerī的音译),通常对应未满二十岁的尼姑。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该词由“女”与“沙弥”组成,其中“沙弥”原指7至20岁受过十戒的男性出家者,而“女沙弥”特指女性对应的身份。在佛教体系中,她们需遵守戒律并逐步进阶为比丘尼。
词源与文献记载
与现代用法的关联
当代语境中,“女沙弥”一词较少使用,更多以“沙弥尼”或“尼姑”代称,但二者严格意义上有修行阶段的区别:沙弥尼需经历两年考验期才能成为正式比丘尼。
该词是佛教文化中女性初级修行者的古称,兼具宗教制度与文学意象的双重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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