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妾。 明 无名氏 《四贤记·开演》:“ 乌古孙公 ,享荣华富贵,乏嗣传宗,坚心辞纳宠,甘作白头翁。”《儒林外史》第三十回:“ 季苇萧 道:‘恭喜纳宠。’” 沙汀 《淘金记》十七:“另一个年岁相当的地主,更干脆娶了一名游娼作妾,可惜纳宠不久,老婆儿子便都和他闹决裂了。”
“纳宠”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纳妾”,常见于古代文献和文学作品中。以下是详细解析: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儒林外史》《四贤记》等作品。
《纳宠》是一个中文词语,它表示接受、收纳宠物,将宠物纳为己有,使其成为家庭一员。纳宠是指将动物作为宠物来养育,并对其关怀和照顾。
《纳宠》这个词可以拆分为两个部首,即纟和宀。其中,纟是纤维的部首,宀是宀字头部首。
《纳宠》的拼音为nà chǒng。这个词一共有10个笔画,每个字分别为5个笔画。
《纳宠》这个词的来源比较模糊,没有确切的文献记载。但可以猜测,它可能在古代家喻户晓的时候,人们开始养宠物后才出现的词汇,用于表示将动物收养为宠物的行为。
《纳宠》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为「納寵」。
在古代汉字中,宠的写法为「寵」,字形上方有宀字头部首,下方为风字底部。纳的写法为「納」,字形上方为纟纤维部首,下方为内字底部。
1. Mike纳宠了一只可爱的小猫。
2. 她非常喜欢纳宠,家里养了好几只小动物。
- 宠物:指人类为了陪伴和娱乐自己而饲养的小动物。
- 纳养:接纳、收养并照料动物。
- 养育:培育、照料,使幼小动物成长。
- 家犬:指养在家庭里的狗。
- 领养:指把弃养或流浪的动物接回家中并负责饲养。
- 收养:指将无人照管或被遗弃的动物接纳为自己的家庭成员,并负责饲养和照顾。
- 丢弃:指主动把动物扔掉,不再关心和照顾。
- 驱赶:指把动物赶走,不让其留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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