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儒林外史》第四三回:“ 冯君瑞 是我内地生员,关係朝廷体统,他如何敢拿了去,要起赎身的价银来,目无王法已极。”亦作“ 目无法纪 ”。 巴金 《家》九:“今天要检查 日 货,明天又捉商人游街,简直目无法纪。”
“目无王法”是一个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为不尊重法律、肆意妄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释义
形容人胆大妄为,不将国家法律放在眼里,行事不受约束,甚至公然挑战法律权威。例如《儒林外史》中提到“目无王法已极”,即指行为猖狂到极点。
出处与典故
该成语最早出自清代吴敬梓的《儒林外史》第四十三回,原文为:“他如何敢拿了去,要起赎身的价银来,目无王法已极。”。书中通过情节批判了无视法纪的行为。
近义词与反义词
用法与语境
通常作谓语或定语,含强烈贬义。例如:“某些官员目无王法,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在文学作品中,巴金《家》也使用“目无法纪”表达类似含义。
延伸理解
该成语不仅指违法,更强调主观上对法律的藐视,常用于批评权力滥用或特权阶层的行为,如清代小说中官吏欺压百姓的描写。
提示:若需具体例句或更多文学引用,可参考《儒林外史》《济公全传》等原著。
《目无王法》是一个成语,意思是指对法律和纪律不加以尊重,肆无忌惮地无视权威。这个成语的拆分部首是「目」和「王」,其中「目」的拆分部首是「目」,「王」的拆分部首是「玉」。同时,它的笔画数分别为五画和四画。
这个成语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当时帝王法度的威严权威是无人敢质疑的。然而,也有一些人不顾法律的约束,肆意妄为,目无王法。他们不尊重法律、纪律和权威,为非作歹。
在繁体字中,「目无王法」的字形基本上与简体字保持一致。繁体字是指在书写时保留古时汉字的笔画和结构,相对于简体字而言。虽然两者形式不同,但意思是相同的。
在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中,「王」的字形上部多为「玉」的象形,下部多为「玉」的引申象形,象征着君主的权威地位。而「目」的字形上部象征着眼睛,下部是一个小人,表示人的形象。这个字的形状表示目睹着王的权威,即谓目睹权威而无所畏惧。
以下是《目无王法》在句子中的用法示例:
与「目无王法」相关的组词有「目瞪口呆」、「狗急跳墙」、「目中无人」等。这些成语都有强调对权威的不尊重、不顾及他人利益的意思。
「目无王法」的近义词是「不把法律放在眼里」、「肆无忌惮」等。而反义词可以是「遵纪守法」、「守法如玉」等,表达了对法律和纪律的尊重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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