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错误地记载。 南朝 梁 江淹 《萧领军让司空并敦劝启》:“国勋必书,史不谬牘。”
谬牍(miù dú)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谬”与“牍”二字组合而成,属书面用语,多用于指称内容有误或书写不当的文书、典籍。其释义可从字源与用例两方面解析:
谬(miù)
本义为错误、差错。《说文解字》释:“谬,狂者之妄言也。”引申为不合情理、失实之意。在文献中多用于描述言论、文字的讹误,如《汉书·艺文志》载“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此学者之大患也”,其中“乖离”即含谬误之义。
牍(dú)
原指古代书写用的木简,后泛指文书、书籍。《论衡·量知》云:“断木为椠,析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可见其本义与书写载体相关,后扩展为公文、信函或典籍的代称。
“谬牍”即指内容存在谬误的文书或典籍,强调文本在事实、逻辑或书写规范上的错误。其用例多见于文献考订与学术批评,如清代校勘学家常以“订正谬牍”形容对古籍讹字的修正。例如:
“昔人著书,或因传抄之失,或因臆改之妄,遂成谬牍,贻误后学。”
(释义:前人著作因抄录错误或主观篡改,导致文本谬误,误导后人。)
段氏注“谬”字时引《周礼·大司徒》“稽其谬误”,强调“谬”为“不真实”之义,与“牍”结合后,特指书面材料的失实。
书中论及古籍校勘时称:“凡遇谬牍,必参互考订,以求其真”,说明“谬牍”是校勘学中需重点修正的对象。
参考文献来源
“谬牍”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综合说明:
基本含义
指荒谬错误的言辞或文字,强调内容不符合事实或逻辑。由“谬”(荒谬、错误)和“牍”(古代书写用的木简,引申为文书、文字)组合而成。
出处与用例
最早见于南朝梁代江淹的《萧领军让司空并敦劝启》:“国勋必书,史不谬牍”,意为史书应如实记载功绩,不可有错误。
使用场景
多用于批评错误言论或文字记载,尤其适合学术讨论、历史考据等需严谨表达的语境。例如:“此文多处引证失实,堪称谬牍。”
延伸辨析
与“谬误”相比,“谬牍”更侧重书面记录的错误,而非泛指逻辑错误。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古籍用例或现代引申义,可参考汉典或查字典等权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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