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民众所称誉的人。《左传·成公十八年》:“凡六官之长,皆民誉也。”《周书·于翼传》:“其所擢用,皆民誉也,时论僉谓得人。”
(2).民众的称誉。 晋 卢谌 《赠崔温》诗:“苟云免罪戾,何暇收民誉。” 宋 王安石 《度支员外郎李寿朋改开封府推官制》之二:“姑往佐之,以永民誉。” 清 钱谦益 《瞿五丈星卿挽词》之二:“少年民誉已清流,晚节孤风更寡儔。”
“民誉”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两层核心含义,其解释如下:
民众所称誉的人
指因品德、政绩等受到百姓广泛称赞的人物。例如《左传·成公十八年》提到“凡六官之长,皆民誉也”,强调官员选拔以民众认可为标准。
民众的称誉
表示百姓对某人或某事的集体赞誉。如晋代卢谌《赠崔温》诗云:“苟云免罪戾,何暇收民誉”,体现对民声的重视。
该词多用于历史或文学语境,强调“民心”与“声誉”的关联,常见于描述官员政绩或贤能之士的品德。现代使用较少,但可借以表达公众对个人或集体的认可。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背景,可参考《左传》《周书》等古籍,或查阅卢谌、宋祁等诗人的作品。
民誉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部分组成,包括“民”和“誉”。
“民”字的部首是“氏”,它由4个笔画组成;“誉”字的部首是“言”,它由14个笔画组成。
“民誉”一词起源于汉代,最初的意思是指人们对于民众的好名声和声誉的称赞和赞扬。后来,这个词逐渐演变为指一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中受到的认可和尊重。
“民誉”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为「民譽」。
在古代汉字中,用繁体写作「民譽」的写法已经存在,意义与现代的相同。
1. 那位科学家以其杰出的研究成果赢得了全球的民誉。
2. 这位艺术家以其独特的作品享有很高的民誉。
民族、民主、民间、荣誉、声誉。
声望、声威、威望。
污名、丑名、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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