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众间相互谦让的精神。 宋 范仲淹 《阳礼教让赋》:“先王制阳礼於百姓,兴民让於九州。”
“民让”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民众间相互谦让的精神,强调在争议或利益冲突时主动退让的集体意识。以下从多个角度展开解释:
基本构成
历史溯源
该词最早见于宋代范仲淹的《阳礼教让赋》:“先王制阳礼於百姓,兴民让於九州。”,表明其与古代礼教文化密切相关,旨在通过礼仪教化促进社会和谐。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引用或语境案例,可参考《阳礼教让赋》原文或权威汉语词典。
《民让》是一个中国汉字词语,意为“以民众的意愿为上,放弃个人的权益和利益”。这个词可以由两个部分组成:「民」和「让」。
「民」是一个独体字,它的部首是「氏」,总共有五笔。
「让」也是一个独体字,它的部首是「言」,总共有六笔。
《民让》这个词源于古代中国的一种传统思想,即个人的权益和利益应当服从整体的需要。这种思想强调了社会和温和共存。在古代,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往往被认为比个人的需要更加重要。
《民让》的繁体字写作「民讓」。
在古代,汉字的书写形式与现代有所不同。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古代的《民让》汉字写作「民讓」。
1. 市长听取了市民的意见,对于争议性的问题作出了《民让》的决定。
2. 在这个公司,员工们时常以《民让》的态度,为了团队的利益而放弃个人的权益。
组词:民主、民生、民众、让步、让利。
近义词:顺应民意、听从民意。
反义词:个人主义、权益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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